李明舜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

李明舜

李明舜,男,1964年出生,河北省饶阳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中共党员,法学教授,原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督学。[0][1][2][3] 李明舜主要的研究方向为妇女人权、妇女法学、婚姻家庭法学。[0]1990年,李明舜被分配到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工作。两年后,李明舜写出第一篇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研究的学术论文《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家庭安宁权》。1995年起,李明舜开始关注反家庭暴力问题,他首次对妇女法的概念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同年,他参加了世界妇女大会的非政府组织论坛。2003年至2005年,他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2014年8月,李明舜担任反家庭暴力法起草组的专家组组长。[3][4]2015年5月,李明舜所著的《妇女法学》由法律出版社进行出版。[4]2022年6月,李明舜作为带头人申报的“妇女权益保障与法律相关课程虚拟教研室”成功获批。[5]2023年10月21至22日,李明舜参加第三届嘉庚论坛。[6]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李明舜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固有的,包括妇女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由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7]

李明舜,男,1964年出生,河北省饶阳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中共党员,法学教授,原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督学。[1][2][3][4]

李明舜主要的研究方向为妇女人权、妇女法学、婚姻家庭法学。[1]1990年,李明舜被分配到中华女子学院[注1]法律系工作。两年后,李明舜写出第一篇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研究的学术论文《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家庭安宁权》。1995年起,李明舜开始关注反家庭暴力问题,他首次对妇女法的概念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同年,他参加了世界妇女大会的非政府组织论坛。2003年至2005年,他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2014年8月,李明舜担任反家庭暴力法起草组的专家组组长。[4][5]2015年5月,李明舜所著的《妇女法学》由法律出版社进行出版。[5]2022年6月,李明舜作为带头人申报的“妇女权益保障与法律相关课程虚拟教研室”成功获批。[6]2023年10月21至22日,李明舜参加第三届嘉庚论坛。[7]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李明舜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固有的,包括妇女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由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8]

李明舜曾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反家暴杰出贡献奖”等荣誉。[1]

早年经历

1964年,李明舜出生。1990年,李明舜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毕业。[4]

工作经历

1990年,李明舜被分配到中华女子学院(原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工作。两年后,28岁的李明舜写出第一篇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研究的学术论文《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家庭安宁权》,发出了在这个领域的啼声初试。[4]

1995年起,李明舜开始关注反家庭暴力问题,他首次对妇女法的概念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同年,他参加了世界妇女大会的非政府组织论坛。2001年,李明舜主编了中国首部专门论述婚姻法中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的著作,参与过2001年婚姻法修改与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并召集起“白丝带”反家暴男性志愿组织。[4]

2003年至2005年,他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2007年至2009年,李明舜参加了原劳动部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标准和和北京市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制定。[5]2014年8月,李明舜担任反家庭暴力法起草组的专家组组长。在李明舜等专家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推进下,《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4]2015年5月,李明舜所著的《妇女法学》由法律出版社进行出版。[5]2017年1月1日,,李明舜的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评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由厦门大学出版社进行出版。[9]

2019年11月5日,李明舜在中华女子学院主楼第七会议室与教务处处长、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直属党支部部分党员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为什么要学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党课学习。[3]2020年7月11日,李明舜在中华女子学院2020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的致辞。[10]

2022年6月,李明舜作为带头人申报的“妇女权益保障与法律相关课程虚拟教研室”成功获批,这是我校服务妇女工作大局、开展一流专业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6]2023年10月21至22日,第三届嘉庚论坛在厦门集美举行。李明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教育平等,特别在促进教育上的男女平等方面,嘉庚先生是先行者。”[7]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李明舜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固有的,包括妇女在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由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8]

社会兼职

职务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秘书长
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北京市"148"法律服务专家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专家组成员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第十届国家督学
全国妇联家庭建设专家智库成员

信息来源[1][2][11]

研究领域

李明舜主要的研究方向为妇女人权、妇女法学、婚姻家庭法学。[1]

主持项目

李明舜曾主持全国社科基金项目“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适度性研究”,以优秀成果结项。[1]

期刊论文

题名期刊
《新时代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新要求》《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23年1期
《新时代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根本遵循》《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3年6期
《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善相关制度规则》《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2年4期
《新时代家庭观与儿童家庭保护》《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1年1期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化要点及其价值引领《妇女研究论丛》北大核心CSSCICSTPCD2020年4期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须纳入家庭视角》《妇女研究论丛》北大核心CSSCICSTPCD2019年6期
《科学建构体现男女实质平等的新时代婚姻家庭制度——兼论民法典编纂中的女性权益保护》《妇女研究论丛》北大核心CSSCICSTPCD2018年3期
《制定反家暴法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基本问题》《妇女研究论丛》北大核心CSSCICSTPCD2014年5期
《反家庭暴力法应合理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妇女研究论丛》北大核心CSSCICSTPCD2012年3期

信息来源(仅收录部分)[12]

人物评价

作为一位多年来一直从事于女性权益法律保障研究的法学家,李明舜有着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等诸多职务,但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他作为《反家庭暴力法》起草参与人的身份。诞生于两年前的《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主体,包括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内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并受到国际社会一致好评。(今日女报评)[4]

书籍作品

名称妇女法学
时间2015-05
名称妇女人权的理论与实践
时间2005-05
名称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时间2011-11
名称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研究
时间2003-08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评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时间2017-01-01

信息来源[5][13][9]

获得荣誉

honor北京市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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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honor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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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honor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反家暴杰出贡献奖
time-
type
honor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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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honor中国妇女研究会第二届优秀成果一等奖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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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1][11]

参考资料 13

  1. 李明舜 — 中华女子学院 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
  2. 女院学人-李明舜 — 万方数据
  3. 学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培养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党委书记李明舜为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直属党支部部分党员讲授党课 — 中华女子学院 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
  4. 《反家庭暴力法》起草参与人李明舜,因尼采的一句话不断坚持 — 百家号
  5. 妇女法学 — 豆瓣读书
  6. 我校获批教育部第二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 澎湃新闻
  7. 视频丨李明舜:嘉庚先生是教育平等的先行者 — 光明网
  8. 为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专家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百家号
  9. 李明舜 — 豆瓣读书
  10. 李明舜书记在2020届毕业云典礼致辞:踔厉风发 扬帆起航 — 澎湃新闻
  11. 中华女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专业介绍 — 微信公众平台
  12. 李明舜 — 万方数据
  13. 妇女人权的理论与实践 — 豆瓣读书

注释

  1. 原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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