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凯(别称“冷漠的哥”),河南省兰考县城关乡新韩陵村人[1][2],是身背3起强奸案件的出租车司机。[3][4]
2003年,李文凯来到温州市,先骑过三轮车,后改开出租车。[1]2009年12月31日凌晨,李文凯驾驶已乘载同村人李文臣的出租车,在温州火车站附近揽客。少女小梅(化名)上车后,遭到李文臣强暴,李文凯在现场未起到制止作用。[3]2010年5月上旬,李文凯被警方确定为“见危不救”的出租车司机。警方随即以涉嫌共同犯罪对李文凯实施上网缉捕,李文凯畏罪潜逃。2010年12月27日,李文凯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被警方抓获。[2][1]
2011年5月20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对李文凯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同年8月9日,李文凯被曝身背3起强奸案件,其被警方押回重审。[4]
人物经历
李文凯是河南省兰考县城关乡新韩陵村人。[1][2]2003年,李文凯在27岁时来到温州市,先骑过三轮车,后改开出租车。[1]2009年12月31日凌晨,李文凯驾驶已乘载同村人李文臣的出租车,在温州火车站附近招揽乘客。从外地到温州的少女小梅(化名)上车后,遭到李文臣强暴。李文凯在现场未起到制止作用。[3]
2010年5月上旬,警方经过比对、辨认,李文凯被确定为“见危不救”的出租车司机-“冷漠的哥”。警方随即以涉嫌共同犯罪对李文凯实施上网缉捕,李文凯畏罪潜逃。2010年12月27日,李文凯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被警方抓获。[2][1]
2011年5月6日,鹿城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李文凯提起公诉。[5]同月20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对“见危不救”的出租车司机李文凯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同年8月9日,“冷漠的哥”李文凯被曝身背3起强奸案件。[4]
经过
2009年12月31日凌晨,李文凯驾驶已乘载同村人李文臣的出租车,在温州火车站附近招揽乘客。从外地到温州的少女小梅(化名)上车后,遭到李文臣强暴。在此期间,小梅曾向李文凯求救,要求他停车。李文凯见状出言劝阻,但受到李文臣威胁。之后,李文凯告知小梅,她要去的目的地――新城汽车站快到了。李文臣叫其继续往前开,李文凯便按李文臣要求,驾车绕道行驶。本来10分钟的路程,结果开了30分钟,从而使李文臣犯罪行为得逞。[3]
逃亡
此事引起温州广大群众强烈愤慨。由于广大群众支持帮助,2010年李文臣被警方抓获。[3]2010年5月上旬,警方经过比对、辨认,李文凯被确定为“见危不救”的出租车司机-“冷漠的哥”。警方随即以涉嫌共同犯罪对李文凯实施上网缉捕,李文凯畏罪潜逃。[2]
追捕
定刑
2011年5月6日,鹿城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李文凯提起公诉。同月20日,温州鹿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一般情节应当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法庭上,李文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称“由于我的懦弱导致小薇受到伤害,如果再有机会,我一定会救人的”。而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文凯明知他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予以协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李文凯受胁迫参加犯罪,系胁从犯,应依法减轻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但考虑到本案系在出租车上实施强奸行为,被害人又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酌情从重处罚。温州鹿城法院最后以强奸罪判处“冷漠的哥”李文凯有期徒刑两年。[5][注1]
押回重审
参考资料 5
- 温州"冷漠的哥"被判强奸罪获刑 — 桐庐新闻网
- 司机坐视少女在出租车内遭强奸被抓 — 新浪网
- 出租车司机坐视车内少女被强暴获刑两年 — 凤凰网汽车
- “冷漠的哥”原是大色狼 — 新浪网
- “冷漠的哥”坐视车内15岁少女被强暴获刑两年 — 中国新闻网
注释
- 该定刑不包括其涉及3起强奸案件的罪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