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

李庄

李庄,男,1963年9月30日出生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汉族。[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前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1]2007年获首届中国百强律师第二。[2]李庄曾为10余名暴力犯罪的嫌疑人和职务犯罪作无罪辩护,并且帮助他们获得无罪释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

李庄,男,1963年9月30日出生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汉族[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前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2007年获首届中国百强律师第二。[3]

李庄曾为10余名暴力犯罪的嫌疑人和职务犯罪作无罪辩护,并且帮助他们获得无罪释放,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

2010年1月8日,李庄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宣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5]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李庄出狱后,因不服判决提起申诉,要求法院撤销对他的有罪判决,改判为无罪。 [2]

人物案件

2009年11月中旬,龚刚模家属委托在北京当律师的李庄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在这三日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6]

2009年12月12日,代理重庆龚刚模涉黑案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13日晚,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已被重庆检方批捕。[7]17日该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6]18日,该案件被检察院起诉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6]

李庄庭审照
李庄庭审照
警方询问李庄
警方询问李庄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件一审休庭。其间李庄提出证人出庭、对龚刚模进行司法鉴定、调取看守所录像、指定管辖等5项申请,法庭则以证人只愿文字作证不愿出庭作证等理由驳回。这些证人中,包括李庄的助手马晓军律师、一起代理龚刚模涉黑案的吴家友律师、龚刚模的家人等。这是被抓后的李庄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他表现出了强硬的一面,他申请江北区法院、江北区检察院整体回避,被驳回;之后申请法官、公诉人逐个回避,又被驳回;对审判长的决定申请复议,再次被挡回来。[8]2010年1月8日,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9]李庄当天下午写了8700多字的申诉状交上去,案件进入二审程序。[8]

2010年2月4日,李庄写下一纸悔罪书,被法院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10]悔罪书中有“被逼认罪缓刑”的藏头诗和“出去坚决申诉”的藏尾诗。[8]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8]2011年3月29日,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即,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10]

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开始为自己申诉。[8]同年12月12日,李庄与其子李亚童迟夙生律师前往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提出申诉,要求再审李庄案[11]

在刑满释放1年多之后,2012年11月,李庄向最高检控告重庆“打黑”专案组徇私枉法。[6]不久,最高检约谈李庄。[8]

李庄庭审照
李庄庭审照

案件影响

作为龚刚模案牵出的案中案,李庄案已超出了重庆打黑的范畴,世人关注的焦点是李庄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由于此前尚未有律师因此罪名走上法庭,此案被称为“中国第一案”。[5]

人物现状

2010年2月20日李庄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部门对本人将终生不再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李庄的律师生涯因此告终。[12] 但李庄一直活跃在微博,并关注着各种案件,对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1]

参考资料 12

  1. 李庄 — 微博
  2. 李庄现身胡学凡涉贿案庭审现场 欲为其辩护被法庭拒绝 — 安徽网
  3. 法律顾问 — 新晋报
  4. 李庄漏罪案公诉引关注 揭秘李庄其人其事(组图) — 河北新闻网
  5. 重庆打黑律师李庄涉嫌伪证案上午一审宣判 — 台海网
  6. 李庄案最新进展:助手称其没“眨眼”教唆龚刚模作伪证 — 观察者
  7. 参考 7
  8. 李庄讲述前年写认罪书藏头诗事件始末 — 潇湘晨报
  9. 李庄案今日宣判:李庄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 中国诉讼法律网
  10. 李庄:出狱后曾4次密赴重庆找“黑打”证据(图) — 北方网
  11. 李庄今日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 — 新浪网
  12. 李庄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 —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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