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科(1927年3月5日——1982年5月26日),男,祖籍山东昌乐县。台湾退伍老兵,台湾治安史上“持枪抢劫银行案”第一人。[1]
抗日时期,他在山东国民党部队里打游击。1949年,他随国民党军队来到台湾。1959年,李师科因生病被迫退役,靠修车修电器维生。后开出租车谋生。1980年6月,他在金华街开枪射杀一个卫兵,抢走其配枪和子弹。1982年4月14日,他持枪冲入银行抢劫,后被邻居报警,在租房里被警方逮捕。同年5月21日,李师科被判处死刑。5月26日,他清晨被执行枪决。[2][3]
李师科案后来被拍成电影,一部是《大盗李师科》,另一部是《老科最后的春天》。[4]
人物生平
1927年3月5日,李师科出生在山东。抗日时期,他在山东国民党部队里打游击。1949年,国民党军队兵败,大军被围歼,他也随军队来到台湾。[2]
1959年,李师科因生病被强迫退役,靠着在军中学到的修车修电器技能维生。后他存钱买了一辆出租车,靠拉客维持生活,但经济依然拮据。[2]
李师科开出租车看到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内心逐渐不满,他开始筹划抢银行。1980年6月,他利用开出租车的方便,四处观察,寻找下手的地方。最后发现金华街的一处哨所里只有单独一个卫兵,他以问路为借口,近距离开枪射杀,抢走了配枪和子弹。[2]
1982年4月14日,他在银行下班前十分钟,戴上伪装的口罩、帽子、假发等,持枪冲入银行抢劫。抢劫后,他没有出去花天酒地,只把钱分装成一百万一袋,一袋放家里,其他四百多万存放在邻居朋友家。李师科后被邻居报警,随后他在和平西路的住宅里被警方逮捕。[2][3]
李师科落网后,坦白所有犯行,在人证物证齐全,法院速审速决。于1982年5月21日被判处死刑,5月26日清晨执行枪决。[3]
影视形象
影视名称扮演者《大盗李师科》[5]午马《老科最后的春天》[4]-
个人生活
李师科无亲无故,孤身一人,住在一间租来的三坪大房间里。只有邻居的一个小女儿,正在读小学,李师科把她当女儿看待,她也喜欢和李师科一起说话。[2]
相关事件
李师科银行抢劫案的犯罪动机之一,是希望让他朋友的小女儿可以从小学到大学都不必再担心学费。[2]
相关影响
李师科被执行死刑后,许多老兵纪念他,把他当作英雄。因为他说出他们孤独、无依、悲哀、无助、忧愤的心声。还有人为他立一座金身的塑像,供在新店无天禅寺的门口。[2]
这起案件不仅让李师科本人走上了不归路,也给台湾治安史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李师科的人生悲剧,警示着人们要珍惜生命,遵守法律,远离犯罪。李师科犯罪行为对当时的台湾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也成为了警方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1]
参考资料 5
- 参考 1
- 参考 2
- 李师科38年前戴口罩 惊天动地开枪干下台湾首宗银行抢案 — 中时新闻网
- 1982 李师科案 — 大众网大众数字报
- 大盗李师科 (豆瓣) — 豆瓣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