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山甫,字明叟,北宋建昌军南城县龙溪保人(今江西省资溪县高阜镇港口村叶源人),汉族江右民系。[1][2]
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进士,任建宁知县。熙宁六年(1073年)从经略安抚使王韶攻取吐蕃占据的河州,因守香子城有功,升为太常博士、河州通判。元丰三年(1080年),王韶以其才可用,荐于朝廷,授作坊使,任澧州。上任前受神宗召见,慰勉有加。在澧州妥善处理了当地少数民族的问题。后官至枢密副使。他积极参加王安石倡导的变法运动,与之交厚,王安石曾赴其家探访,留有《过长山访山甫不遇》诗一首。[3][4]
早年经历
官场升迁

嘉佑七年(1062)六月,鼎州武陵县令。
治平三年(1066)十一月,丞事郎守秘书省著作佐郎。
熙宁三年(1070),父奉议郎惟觉去世。
熙宁六年(1073)三月二十三日,迁秘书丞,充熙河路经略安抚。
熙宁七年(1074)功迁太常博士,通判河州,迁员外郎,通判南安军,改监都进奏院,赐骑都尉,赐绯鱼袋。
元丰元年(1078),三月十二日,知潭州(今长沙市)牧,十月一日,迁西京作坊使,权澧州军事,兼充州界溪洞沿边都巡检使,赐盘球(毬)云雁细锦绵旋襕一领。
赋闲去世
军事
政治
两次受冤,一次为任武陵县令时,因体恤百姓困苦,从水路运送租米,但违反上司从陆路运送的指令而受到弹劾;一次为任澧州知府时,因“坐伐廨(xie办公地方)舍木夺一官”之事牵连,受到狱官弹劾。
一次息讼,任分宁县令时,为老百姓解决数年不决的山田地界纠纷。
个人作品
《收复熙河报捷家书》

史书评价
《江西通志》:临事敏捷,所至有声。
历代评价
邓润甫:长于听决,而原于人情。
参考资料 4
- 参考 1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