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德

曾任辽宁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宝德

李宝德,男,曾任辽宁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0]2015年12月15日,顶风违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宝德,男,曾任辽宁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1]

2015年12月15日,顶风违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履历

曾任辽宁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1]

人物事件

2015年12月15日,据辽宁省纪委消息:辽宁省纪委对省林业厅副厅长李宝德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2]

经查,2014年,李宝德在为其岳母、父亲办理丧事过程中,收受省林业厅部分干部慰问金;其子结婚举办答谢宴邀请省林业厅部分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李宝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在办理其亲属婚丧事宜时,不遵守省直机关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顶风违纪,一年内三次违规收受礼金、慰问金,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李宝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慰问金。  

参考资料 2

  1. 金东海 —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 辽宁省林业厅副厅长李宝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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