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

李剑

李剑,男,汉族,1960年9月生,黑龙江海伦人,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党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剑,男,汉族,1960年9月生,黑龙江海伦人,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党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曾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人物履历

1978年02月,黑龙江省绥芬河边防检查站战士。

1981年10月,海伦县委党校教师(期间:1981年10月至1983年7月,哈尔滨师范大学进修;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黑龙江省委党校理论班党史党建专业本科学习)。

1985年07月,黑龙江大学马列教研部教师。

1986年05月,黑龙江省委党校教师、理论部副科长(期间:1987年9月至1988年1月,中央党校理论班学习;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央党校党史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3年12月,黑龙江省委党校理论部教务科科长、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8年10月,黑龙江省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05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党组秘书。

2001年07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检察长办公室主任。

2003年02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5年06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12年09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

2016年09月,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2016年10月,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7年01月,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13日,在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剑当选为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17年4月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剑为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0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剑的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1]

参考资料 1

  1.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剑请求辞去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 牡丹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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