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素(?~697年),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人。唐朝武周时期宰相,中书令李敬玄之弟。
起家武德县令,迁尚书左丞。得到武则天信任,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加银青光禄大夫,位列宰相。万岁通天二年,卷入谋反案,坐罪冤杀。神龙初年,唐中宗复位,平反昭雪。
人物生平
轶事典故
时怀州刺史李文暕将调率金银造常满樽以献,百姓甚弊之,官吏无敢异议者。李元素抗词固执,李文暕乃损其制度,以家财营之。[1]
亲属成员
参考资料 1
- 旧唐书 卷八十一 列传第三十一 — 国学导航
李元素(?~697年),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人。唐朝武周时期宰相,中书令李敬玄之弟。起家武德县令,迁尚书左丞。得到武则天信任,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加银青光禄大夫,位列宰相。万岁通天二年,卷入谋反案,坐罪冤杀。神龙初年,唐中宗复位,平反昭雪。
李元素(?~697年),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人。唐朝武周时期宰相,中书令李敬玄之弟。
起家武德县令,迁尚书左丞。得到武则天信任,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加银青光禄大夫,位列宰相。万岁通天二年,卷入谋反案,坐罪冤杀。神龙初年,唐中宗复位,平反昭雪。
时怀州刺史李文暕将调率金银造常满樽以献,百姓甚弊之,官吏无敢异议者。李元素抗词固执,李文暕乃损其制度,以家财营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