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素

李元素(?~697年),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人。唐朝武周时期宰相,中书令李敬玄之弟。起家武德县令,迁尚书左丞。得到武则天信任,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加银青光禄大夫,位列宰相。万岁通天二年,卷入谋反案,坐罪冤杀。神龙初年,唐中宗复位,平反昭雪。

李元素(?~697年),州谯县(今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人。唐朝武周时期宰相,中书令李敬玄之弟。

起家武德县令,迁尚书左丞。得到武则天信任,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加银青光禄大夫,位列宰相。万岁通天二年,卷入谋反案,坐罪冤杀。神龙初年,唐中宗复位,平反昭雪。

人物生平

少有吏才,初为武德县令。延载元年,自尚书左丞迁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加银青光禄大夫。万岁通天二年,坐与洛州录事参军连耀交结,为河内王武懿宗所陷,坐罪被杀,神龙初年,雪免。[1]

轶事典故

时怀州刺史李文暕将调率金银造常满樽以献,百姓甚弊之,官吏无敢异议者。李元素抗词固执,李文jiǎn乃损其制度,以家财营之。[1]

亲属成员

祖父:李迁,隋朝通事舍人,赠德州刺史

父亲:李孝卿,谷州长史,赠邓州刺史

哥哥:李敬玄唐高宗时期中书令、赵国文惠公

参考资料 1

  1. 旧唐书 卷八十一 列传第三十一 — 国学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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