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才是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一位医生,同时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四队的村民。他在1979年的英勇行为使他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早年经历
李佐才,男,汉族,生于民国31年(194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四队人。他的童年时期,因家庭变故,未能接受正规教育,但在夜间参与扫盲活动,积极参与村庄事务。196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随后担任民兵排长,并于196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他与妻子刘菊兰响应号召,参与垦荒工作,定居创业村四队。
生产队贡献
他曾多次获得模范社员、先进生产者、优秀民兵等荣誉称号。1976年夏天,他在一次工作中不幸受伤,但仍坚持完成工作任务。
英勇事迹
1979年秋天,李佐才在南山看守生产队的作物。中秋前夕,他前往青铜峡镇探望母亲。在一个晚上,他发现有窃贼入侵,随即奋不顾身地追赶并制服其中一名窃贼。在此过程中,他遭受严重伤害,最终因失血过多而牺牲。这一事件引起了宁夏公安厅的高度关注,并迅速破案,抓获了两名罪犯。
烈士荣誉
李佐才的事迹得到了国家的认可,1983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其为革命烈士,并颁发了相关证书及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