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五福
李五福(字皆云)是清代福建海澄县长屿(今厦门海沧)人,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成为进士,随后在雍正元年(1723年)被任命为刑部主事。他在担任官职期间,以谨慎著称,每次处理疑难案件时都会反复思考,不轻易做出决定。尽管同僚有时会嘲笑他的胆小,但他坚持认为:“西曹人命重寄,某不惟无才,亦不忍以才逞也。”。康熙五十一年(1712)成进士,雍正元年(1723)迁授刑部主事。服官矜慎,每决疑狱,踟踌再三,同僚或笑其懦,他说:“西曹人命重寄,某不惟无才,亦不忍以才逞也。”性廉介,除自己薪俸外,分给公费一概拒受,不乐结交权贵。历任四年致仕。著有《家训广议》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