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樊是明朝历史人物,康王朱常泴的嫡第二子,也是明朝第九代荆王。他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十一月父亲去世后,被任命管理荆府事务。三年后,他正式被册封为荆王,成为第九任荆王。他在位期间长达22年,在天启二年(1622年)过世,谥号定。四年后,他的儿子朱慈烟继承了他的王位。[1]
正文
荆定王朱由樊(?-1622年),是康王朱常泴嫡第二子,明朝第九代荆王。朱由樊于万历十七年(1589年)封世子,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袭封荆王。他在位十二年,在天启二年(1622年)过世,谥号定,四年后其子朱慈烟就嗣位。[2]
册封世子
嗣位荆王
万历二十五年(1597)十一月,父亲荆王朱常泴去世。万历二十八年(1600)四月,由樊袭封荆王,乃第九任荆王,按世次也是荆府第九代,李氏同时被封为荆王妃。
襄助朝廷
万历四十七年(1619)十月,荆王朱由樊向朝廷“捐禄二千两助饷”。天启元年(1621)闰二月,荆王朱由樊再次“助饷”,皇帝“嘉其忠义”。
在位数载
参考资料 3
- 明朝第三代荆王作恶多端,被赐自尽后,王爵世袭有无改善 — 搜狐网
- 朱由樊 — 百科知识
- 明朝第三代荆王 — 个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