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颐

清代的官员

朱昌颐

朱昌颐(1784年—1855年),字吉求,号正甫,又号朵山,海盐人。道光丙戌一甲一名进士,状元。授编修,历官吏科给事中。有《鹤天鲸海焚余稿》。朱昌颐,字吉求,号正甫,又号朵山,海盐人。生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卒于清咸丰五年(1855年)。

朱昌颐(1784年—1855年),字吉求,号正甫,又号朵山,海盐人。道光丙戌一甲一名进士,状元。授编修,历官吏科给事中。有《鹤天鲸海焚余稿》。

人物生平

朱昌颐,字吉求,号正甫,又号朵山,海盐人。生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卒于清咸丰五年(1855年)。

自幼好学,嗜书如命。嘉庆十八年(1813年),拔贡入国子监学习。道光五年(1825)八月,考中顺天乡试,成为一名举人。道光六年(1826年)二月,考中会试 ,四月二十一日殿试,中丙戌科状元(为海盐县历史上唯一的状元),授职翰林院修撰,历官吏科给事中。[1]

朱昌颐为官时能“洞悉利弊,实心任事”、“弹章无所避忌”。归隐后,朱昌颐应邀于杭州敷文书院执教,被学者奉为楷模。

出版著作

《鹤天鲸海焚余稿》

参考资料 1

  1. 朱昌颐简介 — 知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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