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峰,男,1970年7月生,汉族,重庆荣昌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硕士,经济师。[2]
曾任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1]
2017年11月27日,朱廷峰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3]
人物履历
曾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南山分局副局长、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处长、深圳市规划局建设用地处处长、综合业务处处长、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4],深圳市正局级干部,喀什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2],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1]。
监视居住
依法逮捕
2016年8月,其被中山市公安局逮捕,最初,该案由中山市检察院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后广东省检察院商请广东省高级法院同意,决定将案件交由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由深圳市中级法院进行一审。事发前,朱廷峰担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一职。[3]
开庭审理
参考资料 4
- 深圳落马高官消失两年后露面 曾用市场价6折买房 — 今日头条-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 拟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 — 中国经济网
- 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被控伙同亲属受贿3500多万 — 澎湃新闻
- 深圳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案开庭 同亲戚受贿3500万 — 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