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纪宁

原海南华侨中学校长

曾纪宁

曾纪宁,男,1955年出生,海南省文昌市人,海南省特级教师,中共党员,中学特级教师,毕业于华南师大政治教育系,华中师大“教育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曾任海南华侨中学校长,兼任海口市教育学会中学政治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海口市教育局调研员(正处级)等职务。2014年7月,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9月10日移送审查起诉;11月17日上午,在海口中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14年11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972 高中毕业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海口市白水塘干校当农工。

曾纪宁,男,1955年出生,海南省文昌市人,海南省特级教师,中共党员,中学特级教师,毕业于华南师大政治教育系,华中师大“教育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曾任海南华侨中学校长,兼任海口市教育学会中学政治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海口市教育局调研员(正处级)等职务。2014年7月,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9月10日移送审查起诉;11月17日上午,在海口中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14年11月,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个人履历

1972 高中毕业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海口市白水塘干校当农工。

1974.1在海口市罗牛山干校当农工。

1978.9在海南华侨中学任教,期间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德育处副主任、主任、副校长。2003.2 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

1982海南省教育学院专科毕业后,当年7月考取了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函授五年制本科,于1987年7月获本科毕业文凭。1999年8月考取华中师范大学教育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至2001年7月以优秀成绩获结业证书。

海口市人民政府任命,曾纪宁自2004年2月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自2007年3月任华侨中学校长,自2012年11月任海口市教育局调研员。

成就荣誉

曾担任“十五”国家级实验课题组组长,并较好地完成了课题任务,通过成果鉴定顺利结题,又主持“于一五”国家级课题的实验研究。撰写论文多篇,获得多项奖励,包括海口市校长论坛一等奖、泛珠三角区域中小学校长论坛二等奖。多次被评为海口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并获海南省优秀教师、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优秀组织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受贿事件

2009年至2012年间,陈世忠为感谢曾纪宁在承建华侨中学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围墙等建设维修项目及办理学生入学等事项中给予的帮助,13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130万元。曾纪宁将上述130万元委托陈世忠代为保管,待其退休后再提取。

2008年至2012年间,叶纯尤为感谢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公寓楼铝合金窗安装、防空洞、运动场等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及办理学生入学等事项中给予的帮助,16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51万元。

2005年至2012年间,曾广力为感谢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第一食堂承包经营和办理学生入学等事项中给予的帮助,13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29万元。

2007年至2012年间,吴乾鹏为了感谢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第二食堂承包经营和办理学生入学等事项中给予的帮助,10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22万元。

2008年至2011年间,符积平为感谢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热水机井、温水机井工程项目中给予的帮助,2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12万元。

2008年至2009年间,海口市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符多文为感谢曾纪宁在承建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项目中给予的帮助,3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10万元。

2008年至2011年间,海口海科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发元为感谢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图书采购项目中给予的帮助,3次在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18万元。

2007年至2012年,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詹彬为感谢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东区改造10号、11号、13号楼工程项目承建和施工中给予的帮助,7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15万元。

2004年至2005年间,钱燃火为了感谢曾纪宁在承建海南华侨中学初中部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等工程项目中给予的帮助,2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人4万元。

2007年至2012年间,海口市教育服装厂业务经理许崇高为在海南华侨中学校服销售业务中得到曾纪宁的帮助,6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12万元。

2010年9月的一天,海南紫天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陈亮为了感谢曾纪宁在海南华侨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中给予的帮助,在海口市万利隆酒店停车场送给曾纪宁30万元,曾纪宁当场收下。

2009年至2014年间,三亚博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坚为感谢曾纪宁在该公司与海南华侨中学合作办学项目中给予的帮助,3次送给曾纪宁“好处费”共计10万元。

2011年6月的一天,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延福为在与海南华侨中学合作办学项目中得到曾纪宁的关照,安排集团员工梁英在海口市大同路国商酒店一楼茶艺馆送给曾纪宁美元3000元(折合人民币19433.4元),曾纪宁当场收下。

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廖宝山为感谢曾纪宁帮忙办理亲友的孩子到海南华侨中就读,在曾纪宁的办公室给送给其1万元,曾纪宁当场收下。

2003年年底的一天,许火召为调动到海南华侨中学工作请托曾纪宁帮忙,在曾纪宁家中送给其人民币1000元,曾纪宁当场收下。

2004年的一天,陈智为调动到海南华侨中学工作请托曾纪宁给予关照,在曾纪宁家中送给其1000元,曾纪宁当场收下。

2010年9月的一天,甘甜为了感谢曾纪宁在其调入海南华侨中学工作中给予的帮助,委托亲属周文宗在曾纪宁的办公室送给曾纪宁2万元,曾纪宁当场收下。

2005年至2014年间,曾纪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陈世忠、叶纯尤、曾广力等16人财物84次共计346.2万元人民币、美元3000元(折合人民币19433.4元),为他人在工程承建、采购承包、人事调动、招生合作等事项中谋取利益。案发后,曾纪宁主动上缴赃款75万元。曾纪宁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举报了他人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经查属实。

公诉机关海口市检察院为,被告人曾纪宁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6.2万元、美元3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曾纪宁对指控的大部分事实表示没意见,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2014年11月17日上午,在海口中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违纪被查

2014.7.1接受组织调查

2014.7.15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逮捕起诉

2014.7.16被正式逮捕。9月10日移送审查起诉;11月17日上午,在海口中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双开处分

2014年11月,海口市纪委对海口市教育局原调研员曾纪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03至2012年,曾纪宁在担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校园工程建设、食堂发包、校服、图书和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教师调动、学生入学、合作办学等多项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曾纪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

一审判决

2014年12月3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纪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曾纪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6.2万元、美元3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法庭查明,被告人曾纪宁将其收受的341.2万元贿赂款交由陈某代为保管。案发后,曾纪宁通过陈某及亲属主动上缴赃款153.1万元。法院认为,曾纪宁通过亲友主动退缴部分受贿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曾纪宁在接受调查期间举报他人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经办案机关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曾纪宁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规定,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曾纪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曾纪宁表示要上诉。

参考资料 1

  1. 海口市教育局原调研员曾纪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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