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曹秀山自成为警察以来,在1999年2月因工作成绩,被济南市公安局和济南市人事局联合授予“济南市人民满意民警”称号,并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此外,他还于2004年7月和2010年1月分别被长清区委区政府及济南市公安局再次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1月,曹秀山因其在执法规范化的贡献,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1]
参考资料 1
- 第三十九期张夏派出所所长曹秀山 — 大众网
曹秀山
曹秀山,男性,现年41岁,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拥有大学学历,毕业于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后,加入长清县公安局刑警队担任职务。曹秀山自成为警察以来,在1999年2月因工作成绩,被济南市公安局和济南市人事局联合授予“济南市人民满意民警”称号,并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此外,他还于2004年7月和2010年1月分别被长清区委区政府及济南市公安局再次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1月,曹秀山因其在执法规范化的贡献,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0]
曹秀山自成为警察以来,在1999年2月因工作成绩,被济南市公安局和济南市人事局联合授予“济南市人民满意民警”称号,并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此外,他还于2004年7月和2010年1月分别被长清区委区政府及济南市公安局再次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1月,曹秀山因其在执法规范化的贡献,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