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照辉

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正厅级)

景照辉

景照辉,男,汉族,1964年2月生,河南长垣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曾任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级)。[0][1][2]2016年8月2日,景照辉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近两千万元人民币。[3][4][5]

景照辉,男,汉族,1964年2月生,河南长垣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曾任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级)。[1][2][3]

2016年8月2日,景照辉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近两千万元人民币。[4][5][6]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  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7.06  范县孟楼乡政府干事、党委秘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87.06-1987.12  范县团县委副书记

1987.12-1988.11  范县孟楼乡党委书记

1988.11-1991.12  信阳县明港镇镇长、党委书记

1991.12-1996.02  信阳县政府副县长

1996.02-2002.04  罗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2.04-2003.06  信阳市淮滨县委书记

2003.06-2005.05  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2005.05-2009.02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2009.02-2010.10  黄淮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0.10-2013.12  黄淮学院党委书记

2013.12-2015.07,河南任省委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

违纪被查

2015年6月9日,据河南省纪委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景照辉(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5年7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景照辉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他的省人大代表职务被终止。

2015年7月,免去景照辉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提起公诉

2016年7月14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景照辉(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景照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景照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景照辉在担任河南省农业大学副校长、河南省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黄淮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

2016年 8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景照辉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开庭,检方指控其受贿近两千万元人民币。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景照辉在担任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河南省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黄淮学院院长、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902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

景照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参考资料 6

  1. 揭秘河南落马副秘书长:系官二代 27岁任副县长 — 环球网
  2. 河南景照辉嫌严重违纪被查 其父亲15年前落马 — 人民政协网
  3. 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景照辉被公诉:官二代27岁当上副县长 — 澎湃新闻
  4. 河南原副秘书长景照辉受审 被控受贿近两千万元 — 新浪网
  5. 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景照辉受贿案开庭 涉案金额近2000万 — 界面新闻
  6. 河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景照辉被控受贿近2000万 —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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