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

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4平米的住房

普通住房

普通住房即平常购买的住宅,普通住房泛指整幢楼,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0]同时符合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住房为普通住房。[1]2023年11月22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将普通住宅的标准进行调整,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2]

普通住房即平常购买的住宅,普通住房泛指整幢楼,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1]同时符合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住房为普通住房。[2]

2023年11月22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将普通住宅的标准进行调整,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3]

定义

同时符合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住房为普通住房。[2]

相关政策

2009年12月22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个人的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策中,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2]

2024年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包括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该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4][5]

长春

2008年12月1日,长春市出台《关于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普通住房面积标准上限调至144平方米。[6]

深圳

深圳市住建局于11月22日晚发布通知将普通住宅的标准进行调整,将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3]

深圳市住建局
深圳市住建局

2024年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予以明确。[7]

广州

2024年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发布通知,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8]

北京

2024年11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9]

上海

2024年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以及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该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个人持有住房满2年后出售免征增值税;不满2年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首套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14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契税。个人购买二套房,140平方米以上的,按1%;140平方米以上的,按2%征收。[10]

江苏

2024年9月10日,江苏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提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10]

山西

2024年9月1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各市政府可以因城施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10]

河南

2024年9月30日,河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10]

参考资料 10

  1. 非住宅、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有什么区别? — 海南省人民政府
  2.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 中国人大
  3. 今日起,深圳二套房首付直降至40%!普宅标准大变,对楼市有多大作用? — 华夏时报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5.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今日头条
  6. 长春楼市新政:普通住房面积上限调至144平方米 — 城市晚报
  7. 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 界面快讯-今日头条
  8. 北上广深均已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 澎湃新闻
  9. 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 人民日报-今日头条
  10. 北京上海同日取消普宅非普宅标准 —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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