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县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其名称和辖区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化。秦朝时期设立昌邑县,治所在今山东省巨野县大谢集镇前昌邑村。汉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44年),置山阳国,治昌邑县。西汉时期,昌邑县曾作为山阳国、昌邑国的都城,以及山阳郡、高平郡的郡治所在。北宋时期,昌邑县在今山东昌邑市的位置设立,并在1994年撤县设市,改为昌邑市,由潍坊市代管。
历史沿革
北宋建隆三年(公元962年),在北海唐安乡设置昌邑县,属北海军。
乾德三年,军升为京东东路潍州,昌邑仍属之。
元朝,昌邑属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益都路总管府潍州。
明朝初年,昌邑属山东布政使司青州府。
洪武十年五月,并昌邑入潍县。
洪武二十二年正月,复置昌邑县,改属莱州府平度州。
清朝,沿袭明制,属山东布政使司莱州府平度州。

1925年,改属莱胶道。
1927年撤道,直属山东省。
1938年2月,先后属山东省第八行政区、第十三行政区、第十七行政区。
1941年1月,昌邑县人民政府在瓦城成立,先后属胶东区西海专区,清河区清东专区。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分置昌邑、昌南两县,属胶东区西海专区。
1950年4月,昌邑改属昌潍专区。
1956年4月1日,昌南县归并昌邑县,隶属不变。
1967年,昌潍专区更名为昌潍地区。
1981年,改为潍坊地区。
1983年,改为潍坊市,昌邑从属不变。
行政区划
当前状况
昌邑县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已不复存在,现在的昌邑市(县级市)位于山东省,由潍坊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