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郡

昌平郡

昌平郡

昌平郡,南北朝时设置的郡。《魏书·地形志》、《隋书·地理志》误作平昌郡。北魏太和年间设置昌平郡,属燕州,下辖昌平县、万年县。治所在今河北阳原县东南、蔚县东北。辖境相当今河北省阳原县东部、蔚县北部、怀安县及宣化县南部等地。东魏迁军都城(后改昌平县,今北京市昌平区西南十七里),属东燕州,北周废,旋即复置,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昌平郡,昌平县、万年县直属燕州。[0]

昌平郡,南北朝时设置的郡。《魏书·地形志》、《隋书·地理志》误作平昌郡

北魏太和年间设置昌平郡,属燕州,下辖昌平县、万年县。治所在今河北阳原县东南、蔚县东北。辖境相当今河北省阳原县东部、蔚县北部、怀安县宣化县南部等地。东魏迁军都城(后改昌平县,今北京市昌平区西南十七里),属东燕州,北周废,旋即复置,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昌平郡,昌平县、万年县直属燕州。[1]

正文

东魏设置,隶属东燕州、治所昌平县(原军都城,今昌平东南),领昌平、万年2县。隋开皇三年(583)废。

参考资料 1

  1. 昌平郡 - 生活指南百科全书 — 生活指南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