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慎言(生卒未详),字应之,福建省莆田城北人。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进士,任信澧、兰溪二县通判,号称神明。仁宗立,改福州侍御史,调知潭、泉,入为右谏议大夫。后又以朝请大夫知广州,赠开府仪同三司。慎言登仕后有惠政,民仰其德。著有《类诗》五卷,文集十五卷,已佚。事见《莆阳比事》卷一、二、三、五、六。
初宦
方慎言于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举庚子科进士,先后知信澧(今属江西)、兰溪(今属浙江)二县。大中祥符(1008—1016年)初以殿中丞擢屯田员外郎。天圣元年(1023年)仁宗即位后改侍御史。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方慎言》:“方慎言,字应之,莆田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朝请方应之先生慎言》:
“方慎言,字应之,仁载孙,仪再从侄。
祥符初,以殿中丞擢屯田员外郎。仁宗即位,改侍御史。属丁谓得罪遣,慎言籍其家,得士大夫干请书,悉焚之,人称长者。”
元·胡炳文《纯正蒙求·慎言焚书》:“宋·方慎言为侍御史,丁谓贬,遣慎言籍其家,得士大夫书多干请关通者,悉焚之,不以闻。世称其长者。”
知泉州
天圣九年(1031年)知泉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朝请方应之先生慎言》:“后请便郡,知泉州。岁饥,大发官廪贷民,奏免其丁税,父老感泣,生子多以方名。”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方慎言》:“天圣元年(1023年)知泉州。会岁饥,大发官廪赈贷,尤恤鳏寡孤独。生子有以‘方’为名者。”(此记时间有误,应为天圣九年,1031年,见《泉州太守名录·北宋·方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