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宽荣

方宽荣

方宽荣,原厦门海关驻东渡办事处和平码头船管科船管组组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129.8万元,[0]为赖昌星等人走私成品油提供方便,致使大量成品油从和平码头走私入境,[1][2][3]并参与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4][5][6]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方宽荣,原厦门海关驻东渡办事处和平码头船管科船管组组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129.8万元,[1]为赖昌星等人走私成品油提供方便,致使大量成品油从和平码头走私入境,[2][3][4]并参与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5][6][7]

正文

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参考资料 7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参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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