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士雄

证券交易人员

方士雄,女,1956年11月出生,是一名证券交易人员。[0]2019年5月17日起,方士雄陆续开立广发证券普通户、广发证券信用户等账户,并将账户借给王孝安。后于2021年6月起开立恒力期货账户、国海良时期货账户,之后再次将期货账户借给王孝安。[1]2024年9月13日,方士雄、王孝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被责令改正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0]

方士雄,女,1956年11月出生,是一名证券交易人员。[1]

2019年5月17日起,方士雄陆续开立广发证券普通户、广发证券信用户等账户,并将账户借给王孝安。后于2021年6月起开立恒力期货账户、国海良时期货账户,之后再次将期货账户借给王孝安。[2]2024年9月13日,方士雄、王孝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被责令改正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1]

违法行为

方士雄于1956年11月出生。[1]2019年5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期间,方士雄开立广发证券普通户、广发证券信用户、天风证券普通户、天风证券信用户。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方士雄将上述证券账户出借给王孝安使用。[3]2021年6月23日至2023年8月9日,方士雄开立恒力期货账户、国海良时期货账户。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方士雄将上述期货账户出借给王孝安使用。[3]

处罚

2024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认为,王孝安、方士雄借用、出借证券账户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情形;王孝安、方士雄借用、出借期货账户的行为违反《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所述情形。中国证监会对方士雄、王孝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孝安借用、方士雄出借证券账户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对王孝安、方士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王孝安借用、方士雄出借期货账户的行为,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的规定,对王孝安、方士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1]2024年10月,方士雄因为借用、出借证券的行为被证监会处以50万元的顶格罚款。[4]

评价

出借个人证券账户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建议投资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给他人使用。(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明明评)[2]

这一事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要时刻保持警惕和理性投资的心态,避免因盲目跟风或违法违规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上海证券报评)[5]

参考资料 5

  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方士雄等)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 证监会出手,百亿“牛散”王孝安被罚,曾被称为最能踩准市场节奏的高手 — 百家号
  3. 证监会出手,百亿“牛散”王孝安被罚,曾被称为最能踩准市场节奏的高手 — 同花顺财经
  4. 超级牛散王孝安、方士雄被顶格处罚 — 腾讯网
  5. 证监会出手!“超级牛散”因借用他人账户被罚 —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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