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客

最早来源于英文单词“Maker”的一个词

文化创客,是指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内从事工作的个人或团队,他们具备独特的想象力、热爱尝试新事物以及充满热情的特点。这些个体能够巧妙地结合当前流行的思想方法、技术工具和自身的专业知识,将自己的原创想法转化为实际的文化创作成果。[0][1][2]文化创客这一概念在中国首次得到系统的阐述是在2015年5月10日举行的深圳市首届文化创客论坛上。在这次活动中,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彭罡提出了文化创客的定义,并对其类型进行了细致的划分,成为中国文化创客概念的先驱解释者和类别细分的首创者。[3]他将文化创客划分为四大类和十二个小类,分别为内容生产者、创意实现者、产品营销者和跨界融合者。彭罡的观点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认可,而活动的承办方深圳市二零一三投资有限公司也采纳了他的理念,并在其支持下将旗下的文创园区命名为2013文化创客园。

文化创客,是指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内从事工作的个人或团队,他们具备独特的想象力、热爱尝试新事物以及充满热情的特点。这些个体能够巧妙地结合当前流行的思想方法、技术工具和自身的专业知识,将自己的原创想法转化为实际的文化创作成果。[1][2][3]

定义与发展

文化创客这一概念在中国首次得到系统的阐述是在2015年5月10日举行的深圳市首届文化创客论坛上。在这次活动中,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彭罡提出了文化创客的定义,并对其类型进行了细致的划分,成为中国文化创客概念的先驱解释者和类别细分的首创者。[4]他将文化创客划分为四大类和十二个小类,分别为内容生产者、创意实现者、产品营销者和跨界融合者。彭罡的观点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认可,而活动的承办方深圳市二零一三投资有限公司也采纳了他的理念,并在其支持下将旗下的文创园区命名为2013文化创客园

参考资料 4

  1. 文化创客最高可获80万扶持 — 深圳市硅谷动力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2. 一起玩转文化创客! — 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3. 培育文化创客成长土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4. 学习园地 ▎ 文化创客园:创客和园区如何双赢? — 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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