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歪风”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吃喝玩乐等活动,甚至涉及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现象,严重损害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这一问题在某些地区尤为突出,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被非法转变为私人会所,引发群众不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2][3]
背景
自2013年起,中国共产党开始针对“会所歪风”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同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明确指出应将此问题纳入反“四风”活动的重要内容。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应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以达到警示作用。2014年5月28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规定与执行
为了加强对“会所歪风”的治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发布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务用餐不得在私人会所或高档餐厅进行。随后,在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整改。在此期间,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相关规定,通过联合执法和专项清理等方式,对违规设立的私人会所进行了整顿。同时,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当行为,一旦发现即予以严惩,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了有效的震慑效果。
成效
经过一系列的整治措施,包括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执纪等方面的工作,全国范围内对“会所歪风”的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许多地方通报了相关案例,起到了警示作用,有效遏制了此类现象的发生。
参考资料 3
- “热点法规有问必答”第十六期: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交流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行为定性辨析 — 天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