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诉讼

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行为

撤回诉讼

撤回诉讼 又称撤诉、诉之撤回,指司法机关或诉讼当事人取消已经提起的诉讼。包括撤回起诉、撤回上诉、撤回抗诉。按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撤回诉讼必须由原提起诉讼的机关或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向法院提出,必要时须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0]撤回诉讼是指诉讼提起人取消已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它是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行为。包括撤回起诉、撤回上诉、撤回抗诉等等。一般地说,在诉讼活动中,仅有一种诉讼行为,将撤回诉讼中的某一类型作为申请,而非笼统地提出撤回诉讼。

撤回诉讼 又称撤诉、诉之撤回,指司法机关或诉讼当事人取消已经提起的诉讼。包括撤回起诉、撤回上诉、撤回抗诉。按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撤回诉讼必须由原提起诉讼的机关或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向法院提出,必要时须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1]

正文

撤回诉讼是指诉讼提起人取消已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它是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行为。包括撤回起诉、撤回上诉、撤回抗诉等等。一般地说,在诉讼活动中,仅有一种诉讼行为,将撤回诉讼中的某一类型作为申请,而非笼统地提出撤回诉讼。

参考资料 1

  1. 浅议我国民事诉讼撤诉制度的完善 —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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