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濬

北魏王朝第五位皇帝

拓跋濬 云冈石窟

拓跋濬[jùn](440年6月~465年6月21日),又名:拓跋浚[jùn],代郡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人,鲜卑族。北魏第五位皇帝(452-465年在位)。拓跋濬是太武帝拓跋焘[tuò bá tāo]的孙子,景穆帝拓跋晃的长子,其母为恭皇后郁久闾氏。[0]拓跋濬少时聪明通达,太武帝拓跋焘很是喜爱他,常让他跟从在身边,号“世嫡皇孙”。在其成年之后,许多政治大事,拓跋濬都参与决策。正平二年(452年),中常侍宗爱发动叛乱,杀太武帝,拥立拓跋余为皇帝,后又杀拓跋余。于是殿中尚书长孙渴侯与尚书陆丽等人拥立拓跋濬为帝。 十月初三,拓跋濬在永安前殿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改元兴安。和平六年(465年)拓跋濬病逝,谥号文成皇帝,庙号高宗,安葬在云中的金陵。[0][1]

拓跋濬[jùn](440年6月~465年6月21日),又名:拓跋浚[jùn],代郡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人,鲜卑族。北魏第五位皇帝(452-465年在位)。拓跋濬是太武帝拓跋焘[tuò bá tāo]的孙子,景穆帝拓跋晃的长子,其母为恭皇后郁久闾氏。[1]

拓跋濬少时聪明通达,太武帝拓跋焘很是喜爱他,常让他跟从在身边,号“世嫡皇孙”。在其成年之后,许多政治大事,拓跋濬都参与决策。正平二年(452年),中常侍宗爱发动叛乱,杀太武帝,拥立拓跋余为皇帝,后又杀拓跋余。于是殿中尚书长孙渴侯与尚书陆丽等人拥立拓跋濬为帝。 十月初三,拓跋濬在永安前殿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改元兴安。和平六年(465年)拓跋濬病逝,谥号文成皇帝,庙号高宗,安葬在云中的金陵。[1][2]

唐代史学家李延寿在《北史》中提到,拓跋濬“养威布德,怀缉中外”,学者苏利嫦认为,文成帝是从世祖太武帝的“武功”到高祖孝文帝的“文治”转变的过渡性人物。他把国家带至了一个良好的发展道路上,为北魏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然而,由于文帝去世时年仅二十六岁,许多措施还没有来得及实施,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因而他的改革和创制也是不完全和不系统的,北魏的彻底汉化与封建化还要待以时日完成。[3]

幼年经历

拓跋濬,真君元年六月(440年6月)出生在东宫。拓跋濬出生后,太武皇帝大赦天下,取寇谦之《神书》中的“辅佐北方太平真君”,改年号为太平真君。太平真君五年(444年),曾遇夷人头领要绑一奴仆行刑,拓跋濬对统领说:“这奴仆既然遇到我,你应该把他放了。”夷人头领听从了他的命令,太武帝听从此事后,对他的行为感到很是惊奇。太武皇帝很是喜爱拓跋濬,从小就让他伴随左右。正平元年(451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曾想要封拓跋濬为高阳王,后因为拓跋濬是皇室中的嫡亲皇孙,不应该封为藩王,因而取消了。[1][4]

登基为帝

正平元年(451年)六月,中常侍宗爱向太武帝构陷太子拓跋晃的亲信,致使东宫属官被杀,拓跋晃也因忧虑死去。太子死后,太武帝非常后悔,因此宗爱又于正平二年(452年)二月将太武帝杀害,迎立拓跋余为皇帝。因拓跋余不满宗爱行为,宗爱又将拓跋余杀害。正平二年(452年)十月,拓跋濬连同羽林郎刘尼、殿中尚书源贺、等发动兵变逮捕了宗爱、贾周等人;拓跋濬即位于永安前殿,实行大赦,改年号为兴安。拓跋濬登上皇帝位之后,斩杀了宗爱、贾周等人,平定内乱。由于拓跋濬通过政变上台政治基础不稳固,拓跋濬即位后,赐死了相互争权的拓跋寿乐和长孙渴侯,以事不合旨意罢免了太尉张黎、司徒古弼等内阁大臣,处死了一批对自己支持不力的大臣,加封了支持自己的人,培养亲信,追封自己的父亲拓跋晃为恭宗皇帝,巩固自己的正统地位。[1][4][5][6]

执政期间

拓跋濬即位时,国家正处于内乱时事艰辛,政权动荡不安,朝野凄苦。当时宗爱等人的叛乱虽已平息,但是国家政权仍然遭受重大打击。面对这种情况,拓跋濬顺时而变,修养生息加以镇抚,培养声威布下恩德,以怀柔的态度与内外和睦相处,与民休息;对内平定了多次叛乱,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宽政息民,同时加强法律建设,改革官制;对外征讨柔然,与刘宋政权保持友好往来;此外为适应统治的需要恢复社会生产,加强统一思想;拓跋濬下诏恢复佛法,加强了对佛教的宣传;民心得以安定下来,其政权也得到了巩固。[1]

盛年而亡

和平六年五月十一日(465年6月21日),拓跋濬在太华殿去世,年仅二十六岁。五月十二日,太子拓跋弘继承帝位,下令大赦,尊皇后为冯氏皇太后。六月初二,拓跋濬谥号文成皇帝,庙号高宗,八月,葬于云中的金陵。[1][4][7]

平定反叛

拓跋濬即位皇帝后,北魏内部叛乱不断,大大小小的谋权斗争接连发生,根据《魏书·帝纪·卷五》记载在其在位的452年到456年期间主要发生过四次叛乱。

时间事件结果
兴安元年(452年)十一月陇西屠各王景文发动叛乱下诏命统万城镇守将领、南阳王拓跋惠寿讨伐平定叛乱[1]
兴安二年(453年)二月十三日司空、京兆王杜元宝谋反被杀;建宁王拓跋崇与儿子济南王元丽被杜元宝拉拢,卷入叛乱被文成帝赐死[1]
兴安二年(453年)七月阳王闾若文与征西大将军、永昌王拓跋仁谋反七月二十五日,文成帝下令在长安赐死拓跋仁、闾若文[1]
兴光二年(455年)六月羽林郎于判、元提等人策谋逆叛处以死刑[1]

赈济灾民

在拓跋濬在位期间,根据《魏书·帝纪·卷五》记载在其在位的452年到464年期间主要发生过五次比较大的灾害,拓跋濬多次下令开仓赈济灾民。

时间灾害处理方式
兴安元年(452年)十二月营州发生蝗虫灾害开仓赈济抚恤[1]
太安三年(457年)十二月州镇五处发生蝗灾派使者开粮仓赈济[1]
太安五年(459年)十二月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普遍发生旱灾开仓救济[1]
和平四年(463年)十月定、相二州落霜损坏庄稼免去民众田租[1]
和平五年(464年)二月 十四个州镇去年发生了虫灾、水灾开仓救济抚恤[1]

官员任用

据《魏书·帝纪·卷五》记载拓跋濬在位期间曾发生多次人事变动,以此完善官员体系并培植亲信。

时间人物官职(或任用)
兴安元年(452年)十月 骠骑大将军[注1]元寿太宰[注2]都督中外事诸军事[注3]录尚书事[注4][1]
尚书[注5]长孙渴侯尚书令[注6],加仪同三司[注7][1]
兴安元年(452年)十一月张黎、司徒[注8]古弼外都大官[注9][1]
平南将军、宋子侯周niǔ乐陵王[1]
南部尚书、章安子陆丽平原王[1]
兴安元年(452年)十二月乐陵王周忸太尉[注10][1]
平原王陆丽司徒[1]
镇西将军杜元宝司空[注11][1]
建业公陆俟[sì]东平王[1]
广平公杜遗进爵为王[1]
兴安二年(453年)正月司空杜元宝京兆王[1]
尚书仆射[注12]、东安公 刘尼进爵为王[1]
建宁王崇子丽济南王[1]
尚书、 西平公源贺进爵为王[1]
兴安二年(453年)三月安丰公闾虎皮河间王[1]
兴光元年(454年)正月以侍中[注13]、河南公伊司空[1]
太安元年(455年)十月辽西公常英太宰,进爵为王[1]
太安二年(456年)九月河东公闾毗进爵为王[1]
零陵公闾纥[lǘ hé]进爵为王[1]
太安三年(457年)正月渔阳 公尉眷拜太尉,进爵为王,录尚书事[1]
太安三年(457年)五月皇弟新成阳平王[1]
太安五年(459)四月皇弟子推京兆王[1]
和平二年(461)七月皇弟小新济阴王,加征东大将军[1]
天赐汝阴王, 加征南大将军[1]
万寿乐浪王,加征北大将[1]
洛侯广平王[1]
和平三年(462)七月车骑大将军[注14]东郡乙浑太原王[1]
和平五年(464)正月皇弟云任城王[1]
和平五年(464)四月顿丘公李峻进爵为王[1]

宽政息民

拓跋濬在位期间经常感念民间疾苦,太安四年(458年)巡视时到达了辽西的黄山宫,亲自接见老年人,询问疾苦。多次颁布宽大的旨意,宽大的旨意,免除烦杂苛刻的征敛,轻徭薄赋,废掉不紧急的事务,想要使物得其所用,人安其本业。和平二年(461年)三月诏令民众年纪在八十岁以上的人,一个儿子的不服徭役。和平四年(463年)三月,将太官厨食赏赐给京城七十岁以上的百姓,以终其天年。和平五年(464年)闰四月,拓跋濬因为天旱的缘故,减少膳食以责备自己。[1]

复兴佛教

拓跋濬即位时,皇权与佛教的矛盾有所缓和,为适应统治的需要,拓跋濬加大了对佛教的宣传,重新肯定了佛教的作用。其先是允许一定数量的人出家和建立一定数量的佛寺,于是各地过去所摧毁的寺庙佛像都得到了修复,文成帝还亲自为和尚师贤等五人剃了头发,任命师贤为道人统。其对佛教文化的一个突出贡献就是在北魏和平年间(460-465年)开凿了山西大同云冈石窟[8]

云冈石窟
云冈石窟云冈石窟云冈石窟

协调民族关系

首先,对于北魏与柔然的民族矛盾,太安四年(458年),拓跋濬亲自统率十万骑兵、十五万辆战车,进攻柔然。魏军穿过大沙漠,旌旗飘扬,绵延千里。柔然处罗可汗郁久闾吐贺真远远逃走。柔然别部统帅乌朱驾颓等人率领几千个帐落向北魏投降。文成帝在柔然刻石记下战功,然后班师回朝。其次对于江南的刘宋政权,拓跋濬大体与其保持这友好状态,双方很少战事,经常互派使节,和平四年(463年)北魏北魏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等前来刘宋聘问。史书记载游明根担任北魏使节,曾三次出使刘宋,孝武帝因为他年龄大,对他特别礼遇。[9][10]

改革官制

首先,对于地方制度,从太武帝时期就开始地理方位命名的尚书取代按部而治的分部大人制。拓跋濬在太安三年(457年)又对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太守取代原来负责监护诸部的护君,至此,州郡制正式取代了分部制。其次,对于中央管员选拔制度,拓跋濬在和平三年(462年)下诏要求官吏要有一定的文治才能,且官吏的任命升迁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1][11][12]

加强法制建设

首先,由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兴安元年(452年),拓跋濬采纳了源贺缩小族诛的范围的建议,又同意了源贺以流刑代替死刑的建议。太安四年(458年),拓跋濬颁布禁酒令,对于酿酒、卖酒、饮酒之人处以死刑,仅在喜事和丧事时可以暂时开禁;同时加强了对官员的监察,对于过失或者违反禁令的官员,严加讯问贺惩治,又增加了七十九章律令和诛杀刑法十三种,大辟罪三十五种,徒刑罪六十二种。[13][14]

为孝文帝改革奠定基础

北魏孝文帝元宏的改革让北魏进入了一个社会秩序最安定、生产发展最迅速的繁盛时期。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孝文帝的土地改革,实行均田制、三长制,让北魏出现了“百姓殷阜,年登俗乐”的局面。[15]追根溯源,拓跋濬宽政息民、缓和民族矛盾、加强法制建设都是为这一局面的产生的基础。[16][17]

人物生活

和平六年(465年),年仅二十六岁的拓跋濬病逝。他的病逝将文明皇后,之后的冯太后推到了政治前台,成为了中国历史上伟大的女政治家之一。冯氏是长乐信都(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父亲冯朗因事被诛后,被姑母带入宫中抚养。后被拓跋濬选为贵人,之后又立为皇后。在拓跋濬死后三天,焚烧其御服器物时,冯氏跳入火中,被左右救出。拓跋弘即位后,冯太后诛杀了权臣侍中、车骑大将军乙浑,之后作为太后“临朝称制”,一年后还政于拓跋弘。因冯太后与拓跋弘的矛盾日益尖锐,于是拓跋弘于皇兴五年(471年)传位给五岁的元宏当起太上皇。五年后,拓跋弘“暴崩”;于是,冯太后成为了太皇太后。因元宏年幼,冯太后便开始了长达十四年的第二次“临朝称制”。[18]

十四年中,冯太后推行均田制,让农民有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增高;实施租调制,减少了农民赋税,降低了人民的负担;采用三长制,健全了基层组织,让其调查、登记户口错乱问题,增加了缴纳租调的户口,大大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此外,她还确定了官吏俸禄,严厉打击贪污,清明吏治。冯太后的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当时尖锐的阶级矛盾得到了大大缓和,从客观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为北魏之后进入了一个社会秩序最安定、生产发展最迅速的繁盛时期奠定了基础。[16]

家族成员

关系人物祖父拓跋焘,太武帝[1]父母父亲拓跋晃,景穆皇帝[1]母亲郁久闾氏,恭皇后[1]后妃皇后冯皇后(文明皇后),辽西郡公冯郎的女儿[19]李皇后(孝元皇后),顿丘王李峻之妹[18]妃子李夫人,生安乐厉王长乐[20]曹夫人,生广川庄王略[20]沮渠夫人,生齐郡顺王简[20]乙夫人,生河间孝王若[20]悦夫人,生安丰匡王猛[20]玄夫人,生韩哀王安平[20]子女儿子拓跋弘,献文帝,生母为孝元皇后[20]拓跋长乐,安乐厉王,因谋划作乱被赐死,生母李夫人[20]拓跋略,广川庄王,生母曹夫人[20]拓跋简,齐郡顺王,生母沮渠夫人[20]拓跋猛,安丰匡王,生母悦夫人[20]拓跋安平,韩哀王[20]拓跋若,河间孝王,生母,乙夫人[20]女儿西河公主皇兴三年(469)嫁薛初古拔[21]后辈孙子孝文帝拓跋宏,汉名元宏,献文帝长子[22]

相关文物

 1993年10月,在灵丘发掘出了《皇帝南巡之颂》碑的7块残碑,至此此碑终得略可复原,粗具轮廓,1994年6月,再经第三次拓片勘正得以将此碑的相关史实复原。[23]

《皇帝南巡之颂》碑是北魏和平二年(461年),文成帝拓跋濬在灵丘树立,古往今来,《南巡碑》已历1534载,惜久已破碎残缺,仅在地表留残碑3块。此碑正文记载了和平二年(461年)三月,文成帝南巡,经定州至邺[yè]都,所过郡国,通聘问之义,闻击壤之歌,射于此山等史事。[23]

《皇帝南巡之颂》碑得出土是按照《魏书》《水经注》的记载按图索骥的,这就证明《魏书》《水经注》的记载是确实可信的。作为记载帝王重大政治活动的御制碑,《皇帝南巡之颂》碑成为了与司马氏的《受禅碑》比肩的同类碑林中的最早最重要的成员。它不仅碑文书法古朴典雅,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更为研究中国北魏史和民族史提供了有价值的新史料。[23]

研究书目

《魏书》[24]

北史[25]

影视形象

影视名称出品时间类型饰演者
北魏冯太后2006年历史 / 战争 / 古装李光洁[26]
锦绣未央2016年剧情 / 爱情 / 古装罗晋[27]

人物评价

魏收在《魏书》中说:“世祖治理四方,内部颇为空虚。不久国家内乱时事艰辛,朝野凄苦。高宗顺时而变,以平静加以镇抚,培养声威布下恩德,怀柔和睦内外的人。除非机敏善悟深情宽厚,以怜悯济民为心胸,又怎能如此。可以说是有治理人的气度了。”[1]

 李延寿在《北史》中说:“文成帝在太武帝之后,其正是内部颇为空虚,国家内乱艰辛的时候,朝野上下凄苦,文成帝能与民休息,以平静加以镇抚,培养声威布下恩德,与内外和睦相处。除非机敏善悟深情宽厚,以怜悯济民为心胸,又怎能如此?可以说是有君子的气度了。”[2]

参考资料 27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参考 7
  8. 参考 8
  9. 参考 9
  10. 参考 10
  11. 参考 11
  12. 参考 12
  13. 参考 13
  14. 参考 14
  15. 参考 15
  16. 参考 16
  17. 参考 17
  18. 参考 18
  19. 参考 19
  20. 参考 20
  21. 参考 21
  22. 参考 22
  23. 参考 23
  24. 魏书 — 微信读书
  25. 北史 — 微信读书
  26. 北魏冯太后 — 豆瓣电影
  27. 锦绣未央 — 豆瓣电影

注释

  1. 相当于武装部队总司令。
  2. 三师之上,一品官员。
  3. 中国古代官名。三国魏置,为都督京城军队的高级军事官员职位。
  4. 古代官名,初置时称“领尚书事”,是外部人员对尚书台事务的干涉。
  5. 各曹长官,实为宰相之任。
  6. 副丞相。
  7. 非三公的官员,和有三公(司空、司徒、太尉)在礼制、待遇上相同。
  8. 地位最高的行政长官之一。
  9. 即外都坐大官,并与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诉讼。
  10. 全国最高军事长官。
  11. 掌管水利、土木工程建设的官员,相当于后来的工部尚书。
  12. 号为“朝右”、“枢机之重”,居宰相之任,成为贵官。
  13. 在九品官制中列第三品 ,多用于加衔。
  14. 相当于武装部队副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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