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报告火情、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的人员,[1]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3]根据管辖范围可分为自然村级护林员、行政村级护林员和林场护林员,聘用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一年一聘制。[2]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3]护林员还需负责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等。[4]
护林员的工作不仅对生态环境保护有重要作用,还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积极影响。通过护林看草、家门口就业,精准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实现了“生态补偿脱贫一批”。[5]
职业定义
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报告火情、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的人员,[1]具体是指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购买劳务,受聘从事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护林员需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通过公告、申报、审核等程序选聘上岗,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2][3]护林员可分为自然村级护林员、行政村级护林员、林场护林员和国际专业护林员等。[2]
产生原因
护林员,是一个伴随着国家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的脚步而诞生的职业。[6]此外,护林员这一职业产生的原因有多个,比如:地方区域科技不发达,没有监控设备,许多林地还需人为监管;配合林长制进行;为贫困人口带来工作计划,实现一人上任,全家脱贫;缓解山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难、外出务工难、稳定收入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足的情况。[2]
主要职责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森林资源巡查防护、封山禁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涉林案件协查等工作,同时护林员需具备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精神、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护林防火专业技术以及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因护林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其所管护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7][8]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3]
具体职责
(一)护林员职责范围主要管护好责任区内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地资源;保护好管护责任区内的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好界桩、宣传牌等护林设施;依法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9]
(二)负责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爱护森林的意识。积极参加业务、法律知识培训,掌握相关林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9]
(三)负责责任区日常检查巡逻,重点防火期巡山护林每月不得少于24天,非重点防火期巡山护林每周不少于4天,并做到巡山记录完整清楚,内容真实可靠。[9]
(四)对发现的森林火灾及野外用火、偷砍盗伐林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侵占林地、人畜破坏造林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破坏林业宣传碑牌等情况及时制止,同时报告乡镇(街道)林业站和村(居)委会,并对现场拍摄照和录像,作好记录;在镇、村统一指导下对森林火灾应采取措施组织扑救。[9]
(五)服从区、乡镇(街道)、 村(居)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协助做好管护责任区内林木火灾的处理和毁林案件的查处;协助做好枯死树木的清理及送检工作;协助做好营林生产等其他林业工作。[9]
(六)负责管护区内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防止发生乱砍滥伐、乱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珍稀物种及其他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毁林案件要保护好案发现场,并协助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9]
(七)管好野外火源,发现火情及时上报防火指挥部门和当地政府,协助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森林火灾发生时,护林员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服从调度和统一指挥。[9]
(八)监控责任区内森林病虫害,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
(九)每个护林员森林管护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3公顷,湿地、草原、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公顷。[2]
管理部门
护林员主要管理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组织、监督护林员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工作。[8]
(一)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是护林员队伍的主要管理部门;未设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地区,林业主管部门是护林员队伍的主要管理部门。[8]
(二)林业财务管理部门、生态公益林管理部门、林业工作站管理部门、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等国有单位(以下简称国有单位)及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是护林员队伍的协助管理部门,基层林业站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8]
(三)政策法规、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青山保护、湿地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种苗管理等有关部门是护林员队伍的业务指导部门。[8]
要求标准
| 护林员基本要求和标准[3] |
|---|
| (一)要身体健康 |
| (二)要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
| (三)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因为护林员负有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及时阻止破坏森林资源等责任 |
| (四)要有相当的护林防火、安全防范专业技术 |
| (五)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因为护林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其所管护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
队伍培训
(一)护林员主要管理部门指导国有单位、乡镇政府(林业站)编制护林员业务培训计划及培训经费预算,并报送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管理部门审核。[8]
(二)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护林员培训支出的审批采购,配合国有单位、乡镇政府(林业站)做好护林员培训工作。[8]
(三)国有单位或乡镇政府(林业站)负责具体组织护林员基本业务培训。护林员需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知识,了解典型涉林案件解析、护林员职责,并接受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培训。护林员基本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8]
(四)护林员业务指导部门不定期对护林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专项业务培训所需经费由业务指导部门自行解决。[8]
(五)护林员实行统一着装,统一标识,持证上岗制度。护林员经基本业务培训合格并领取护林员工作证后上岗。[8]
装备建设
(一)护林员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护林员队伍发展建设规划,结合护林员队伍管理实际,指导国有单位或乡镇政府(林业站)编制护林员装备建设计划,并报送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8]
(二)护林员主要管理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应当加强护林员队伍装备、设备建设,为护林员配备履行其部门业务职责所必需的装备、设备,并对装备、设备的管理使用等进行指导、监督、检查。[8]
(三)国有单位或乡镇政府(林业站)应当为护林员履行森林资源管护职责配备基本业务装备、设备。[8]
(四)国有单位或乡镇政府(林业站)应加强护林员装备及设备的管理,建立装备、设备明细台账,健全设备领用、保管、维护等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对装备、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护林员装备及设备的正确使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8]
考核规定
林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护林员的考核办法,每年定期对护林员进行考核,对照护林员管护职责,对没有履行管护职责,情节轻微的,按比例扣发护林员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10]
考核管理
(一)生态护林员的考核,采取每月考核一次,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林业站、村级干部组成工作组,对生态护林员辖区内的管护情况如平时工作记录、自查、互查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人员如实填写《生态护林员工作考核表》,计算每月的考核得分,兑现劳动报酬,并将考核表作为生态护林员量化考核的依据之一,考核结果作为劳务费发放及续聘依据,同时上报区林业局备案。[9]
(二)区林业局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抽查内容包括考核等档案材料和记录情况,并随机抽取管护区域,现场进行保护管理现状检查。[9]
巡护制度
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定期巡查和掌握辖区的林地、林木资源、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珍稀动植物栖息地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每天巡护记录。[9]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9]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9]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上报。[9]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界桩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9]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9]
考勤制度
生态护林员必须根据管护协议规定按时按量出勤,重点防火期巡山护林每月不得少于24天,非重点防火期巡山护林每周不得少于4天。生态护林员请假应经村级负责人签字,报林业站负责人审批;森林火险高峰期请假应报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同意。[9]
考核方式
生态护林员的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林业站、村(居)委会组成的考核小组按时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负责。乡镇(街道)负责对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评价;村(居)委会负责对生态护林员在管护区出勤率、管护积极性和责任心方面进行评价。[9]
| 考核项目 | 内容 |
|---|---|
| 月考核[9] | 月考核作为基础报酬发放的依据。每月月底前由考核小组考核后填报《生态护林员工作考核表》,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后,依考核结果填报劳务报酬发放表,按月兑付基本报酬 |
| 年度考核[9] | 年度考核综合成绩作为绩效报酬的发放依据,在聘用期满后依据考核成绩一次性兑现。年度考核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年度成绩构成,聘用期满后由考核小组进行年度考核,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后,计算年度考核综合成绩。绩效报酬按年度考核综合成绩通过兑付。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次年不再续聘 |
资金保障
(一)护林员主要管理部门及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的支出和使用。[8]
(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配套管护资金支持,将基本业务装备建设费、基本业务培训费等森林资源管护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护林员履行管护职责提供资金保障。[8]
(三)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管护资金核算管理,建立健全管护资金使用审批、核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森林资源管护资金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8]
(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支出要严格执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有关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相关规定,其他森林资源管护资金要依照资金来源渠道规范使用。[8]
(五)国有单位或乡镇政府(林业站)根据护林员管护面积、管护资金种类和标准合理使用管护资金,充分发挥各项森林资源管护资金使用效益。[8]
权利内容
乡村护林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管护劳务协议获取劳务报酬;(二)提出解除管护劳务协议;(三)接受并参加相关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四)对林草资源管护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五)聘用期间被无故扣发劳务报酬或者解聘的,有权依法提起诉讼;(六)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11]
报酬和保障
乡村护林员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为以下内容(一)乡村护林员劳务报酬由中央与地方的相关资金和乡村自有资金等组成,并按各自资金渠道发放。乡村护林员劳务报酬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确定并在管护劳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劳务报酬标准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随意降低。(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为乡村护林员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三)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为乡村护林员购置巡护装备、建立巡护信息系统和开展培训等支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乡村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为乡村护林员配备巡护标识、巡护手册、宣传品等必要的工作用品。(五)鼓励各地在日常管理中实施网格化巡护,建立巡护系统,应用无人机、巡护App等技术手段提升管护效率,实行巡护网络化管理和乡村护林员管理动态监控,部分地区可配备巡护马夹、迷彩服等标准化装备。[11]
积极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从中西部22个省份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了110.2万名生态护林员,不仅对生态环境保护有重要作用,还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积极影响。通过护林员岗位、家门口就业,精准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走出了一条生态补偿脱贫的新路子,实现了生态保护和脱贫增收“双赢”。[5]护林员的工作对生态保护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他们通过辛勤付出筑牢祖国生态屏障,守护绿水青山,推动了乡村振兴。[12]
参考资料 12
- 护林员 —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 生态护林员丨最爱满目皆青山 — 微信公众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解读:《护林员履行防火责任的管理办法(试行)》 — 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
- 人不负青山 青山定不负人——最美生态护林员群像扫描(上) — 央视网
- 闪亮的名字——最美生态护林员发布仪式将于4月1日晚播出 — 央视网
- 盖州市护林员(监管员)考核(暂行)实施细则 — 盖州市人民政府
-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 红花岗区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 如何对护林员进行考核?_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lcj.yn.gov.cn
-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政府网
- 与林为伴 守护青山(美丽中国) —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