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针对社会黑恶势力的专项整治行动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crackown on gang-related crimes)即是扫除社会黑恶势力。新中国成立以来近代中国的黑恶势力仍然对中国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实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中共中央认为有必要对中国存在的黑恶势力进行专项整治。[4]扫黑除恶行动可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2018年起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另一阶段则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果结束后为巩固成果开展的扫黑除恶常态化行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自2018年起共持续三年,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三年间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3]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给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6]

扫黑除恶(crackown on gang-related crimes)即是扫除社会黑恶势力。新中国成立以来近代中国的黑恶势力仍然对中国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实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中共中央认为有必要对中国存在的黑恶势力进行专项整治。[5]

扫黑除恶行动可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2018年起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另一阶段则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果结束后为巩固成果开展的扫黑除恶常态化行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自2018年起共持续三年,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三年间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4]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给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7]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基层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安定,政治也更加清明。自2018至2021年,中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人,缉拿目标逃犯5768人,中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4.6万起,缴获枪支3114支,带动破获2015年以前陈年积案8.08万起,其中命案2669起,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势,这一切都使得民众对政府的向心力更加凝聚,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8]

历史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社会”一词逐渐在中国内地消失,但近代中国黑社会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失,一方面黑社会亚文化和帮会文化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尤其是农村以及矿山码头等行业;另一方面,近代黑社会势力仍然在中国港澳台等地区存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社会管理相对滞后、违法犯罪高发、犯罪团伙滋生等问题,黑社会的亚文化一度死灰复燃。黑恶犯罪现象对中国人民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对中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专项治理。[5]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的中共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由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2018年初,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决定在中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

发展历程

中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起开始实施,整个专项斗争共持续三年。根据中国扫黑除恶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可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启动,一年打击遏制;2019年攻坚,两年深挖整治;2020年长效,三年常治长效。[4]

2018年启动阶段

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中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

2018年1月23日,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9]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23个部门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于中央政法委设立办公室。[4]

2018年4月2日至3日,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在北京举行,2018年5月23日,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小组组长郭声琨在会议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要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作为必须打好的攻坚战,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打好整体仗,细化职责任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10][11]

2018年6月20日,中国扫黑办第一次主任会议召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指针,切实履行好办公室工作职责,以“三个更强”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解决“五大问题”,着力提高“四个力”。其中,“三个更强”是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人心、以更强的斗争精神除恶务尽;“五大问题”指专项斗争推进不平衡问题、部分地区斗争不持续问题、一些地方执法思想不统一,办案尺度不统一问题、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衔接不紧密问题、有关职能部门不协同问题;提高“四个力”指提高调研指导力、综合协调力、督导督办力、宣传引导力。此外,会议还明确了其八项职责:1、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2、建立完善专项斗争制度机制。3、组织开展督导考核和表彰奖励。4、统筹协调线索摸排移交和情况统计。5、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并进行重点督办。6、协调开展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7、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政策研究。8、开展调查研究和典型经验总结。[12]

2018年8月底-9月底,中央扫黑除恶第2至第10督导组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进行督导,此前,中央第1督导组已于7月初至8月初赴河北开展试点督导。在督导过程中,各督导组将政治督导放在首要位置,把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贯穿始终,认真督导各地的政治认识、政治站位、政治自觉。9个督导组共召开各类座谈会641个,直接与省、市、县、乡、村五级5764名党员干部谈话。此外,各督导组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门搞督导,共下沉到99个市390个县627个乡镇823个村,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同时,开通举报电话、网站和邮政信箱,广泛动员群众举报,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督导结束后,10月12日,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中央扫黑除恶第2至第10督导组督导情况汇报。[13]

2018年10月17日,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推进会在湖北武汉召开,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14]

2018年12月29日,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会上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15]

2019年攻坚阶段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盯紧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4]

2019年4月9日上午中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召开,本次发布会主要针对扫黑除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例如中国刑法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明确规定,但对于“恶势力”违法犯罪应该如何处理;“套路贷”“软暴力”是现实中黑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的常见手段,应该如何在法律上予以认定和惩罚;涉黑恶财产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经济基础,司法实践中该怎么处置才能真正实现打财断源。针对此类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在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对此类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这四个意见着眼于满足基层一线办案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实际需要,坚持法治原则、问题导向,总结专项斗争办案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保证了文件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16]

伴随着四大《意见》的发布,4月至5月期间,中央扫黑除恶第11至第20督导组分赴浙江天津吉林、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10个省区市开展第二轮督导。在督导过程中,督导组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借鉴第一轮督导有益经验,帮助被督导地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10个督导组共召开各类座谈会614次,直接与省、市、县、乡、村五级7088名党员干部谈话。10个省区市党委书记不仅亲自参加动员会、汇报会、对接会等会议,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带动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书记把专项斗争抓紧抓实。此外,各督导组将推动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作为督导的重中之重,督促各地认真核查、处理群众举报线索,推动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4月1日至5月17日,10省区市打掉涉黑组织85个、涉恶犯罪团伙915个。在中央督导组指导、推动下,天津吉林在省级层面组建专业队伍,浙江在4个地市设立核查分中心,对群众举报线索快速有效核查;安徽、湖南广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10个督导组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近20万条,有689名涉黑涉恶人员主动投案。[17]

2019年6月至7月,中央11个扫黑除恶督导组分赴北京、陕西西藏黑龙江内蒙古上海江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第三轮督导。至此,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实现全覆盖。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了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18]

2019年10月11日,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陕西西安召开,会议强调,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加大深挖整治力度,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19]十天之后的10月21日,中国扫黑办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召开,为解决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如何惩处、给黑恶势力提供“血液”的非法放贷如何处理、当黑恶势力从现实进入网络,“网络黑恶势力”如何在法律上认定、怎样才能让异地服刑的黑恶势力罪犯积极参与举报,深挖出更多涉黑涉恶线索等问题,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重磅指导性文件,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为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适用不统一、依法严惩不精准等问题,为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法律政策指引。[20]

2020年长效阶段

2020年1月1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以统筹推进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为立足点,以防控化解各类风险为着力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切入点,着力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4]

2020年4月,中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推进会召开,明确由中国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包案督办30起要案、重案、难案,建立动态推进台账,挂图作战,逐个围歼。4月8日,中国扫黑办第九次工作会议召开,部署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财产清源的“六清行动”。[4]

2020年9月17日,中国扫黑办第10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听取近期中国扫黑办主任和副主任分片调研和督办大要案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审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送审稿)》和专项斗争第3次推进会筹备工作方案,研究中国扫黑办年底前要做好的6项重点工作。[21]

2020年后扫黑除恶常态化

2020年末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近收官,接下来黑恶势力还打不打、怎么打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2020年9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同时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并深化专项斗争成果。[22]此后,2020年12月25日下午,中国扫黑办召开第8次挂牌督办案件新闻发布会。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中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发布会上介绍了8次发布会总体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工作思路。该发布会指出中共中央已明确提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中国扫黑办将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23]2021年3月29日,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大会对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总结了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成绩与经验,此外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了部署。[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国家不再进行扫黑除恶行动,而是以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这说明经过三年的专项斗争,中国在打击黑恶势力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果,没有必要进行专项治理工作,而由于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较快且前期发展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此有必要将扫黑除恶列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24]

领导机构

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中央决定组织成立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开展中国国内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立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23个部门共同参与,小组内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担任组长,在中央政法委设立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4]

行动成果

就国家整体而言,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中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人,缉拿目标逃犯5768人,中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4.6万起,缴获枪支3114支,带动破获2015年以前陈年积案8.08万起,其中命案2669起。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9742件,立案处理1159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649人,移送司法机关10342人。全国共打掉欺行霸市等涉黑组织1128个,打掉资产在亿元以上的涉黑组织653个,依法处置生效涉黑涉恶案件资产1462亿元。依法托管代管涉案企业887家。[25]

在地方层面,农村地区黑恶势力问题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根据2018年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拥有457.2万个基层党组织 ,已成为了我国政权结构最基本的组成形式。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上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共整顿涣散软弱党组织7.38万个,清理黑恶势力干扰和渗透的村组织1700余个。[26]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国共打掉农村涉黑组织1289个,农村涉恶犯罪集团4095个,依法严惩“村霸”3727名。全国组织系统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4.27万名。[25]

影响

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通过打击黑恶势力,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势,使得基层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安定,政治也更加清明[8][27]提升民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时保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和谐发展[27][28]还优化了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稳固党的执政根基。[29]

保障人民安全与权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扫黑除恶运动通过打击黑恶势力,直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运动的实施使得民众能够在一个更加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提高了人民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30][31][29]

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各地政法机关用法治思维谋划扫黑除恶工作,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扫黑除恶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面提高依法打击、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法律的全面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彰显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了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法治环境的建设,对于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30][32][29]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国的政法队伍经历了显著的强化和提升。全国范围内,超过一百万的政法干警作为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奋勇在前线作战。这一斗争不仅锻炼了干警们的斗争精神和能力,还推动了政法队伍的自我更新和净化,提高了整体的战斗力和专业能力。[29]

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了对违纪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建立了更有效的纪律和法律协同机制。同时,还与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出台通知,明确了对公职人员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查处措施。为了更好地发现和处理“保护伞”,建立了一套主动收集和移送线索的机制。通过联合调查团队和专项工作小组,加大了查处难度较大的“保护伞”案件的力度。对于一些处理不力或处理过于草率的案件,进行了回溯核查和深入调查,确保彻底清除“保护伞”。[29][33]

针对扫黑除恶行动,中央及地方出台相应指导意见及政策文件。例如,在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认定标准问题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4月9日在北京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明确恶势力等犯罪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上,2019年十月,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重点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34][35]

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认为:扫黑除恶常态化是百姓幸福的源泉,是平安中国的保障,是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护航。[27]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的改善,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36]

全国人大代表 李亚兰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秩序。[37]

孙小果案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云南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在这一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涉黑头目孙小果早在1998年便被云南省最高法院判处死刑,这一情况经过媒体报道,社会舆论一片哗然。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1998年孙小果因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等罪行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宣判结束后孙小果提起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处孙小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这期间孙小果母亲孙鹤予与继父李桥忠积极运作,希望为孙小果违规启动再审。在2005—2008年期间,两人先后分别向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田波以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行贿,最终于2006年7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在服刑期间孙小果又违规获得多次减刑,在仅服刑十三年后于2010年出狱,继续违法犯罪行为。[38]

孙小果案造出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会引起社会大众对于司法公正的质疑与担忧,若处理不当会极大降低司法公信力。对此,经云南省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于2019年7月18日对孙小果系列案件启动再审,除此之外,同年12月15日云南省八家法院对孙小果案涉及的公职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1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两年到二十年不等。对于孙小果本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对孙小果再审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此次判决撤销了过去的二审及再审判决,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一审死刑判决,同时与孙小果出狱后的涉黑涉恶罪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终,2020年2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孙小果被执行死刑。[39]

湖南怀化操场埋尸案

2019年6月,湖南省新晁县公安局破获了杜少平16年前杀人埋尸案。2019年9月,中国扫黑办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并派出大要案督办组对这一案件进行指导督办。经调查,2001年12月,杜少平在承接怀化市新晁县一中操场土建工程期间因为工程质量等问题与学校管理人员邓世平产生矛盾。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并把其尸体掩埋在操场一土坑之中。除此之外,督办组还查明杜少平自2008年以来组织、领导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实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动。[4]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杜少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光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十二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到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杜少平于2020年1月20日被执行死刑。[4][40]

《扫黑·决战》

该片是中国首部以“扫黑除恶”行动为题材、展现中国扫黑办督办案件的影视化作品,由黄志明监制,吕聿来执导,姜武张颂文金世佳李倩领衔主演,讲述某扫黑专案组组长宋一锐带领组员由一起征地案深入调查,突破层层阻挠,与幕后的黑恶势力展开激烈斗争,最终揭开腐败官员利用公职权力充当犯罪保护伞的虚伪面具,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故事。[41]

《扫黑·决战》海报
《扫黑·决战》海报

《人民的名义》

该片是由著名编剧周梅森创作,国家一级导演李路执导的当代检察题材反腐电视剧,参演演员包括陆毅张丰毅吴刚许亚军张志坚柯蓝徐光宇等人。剧中以检察官侯亮平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检察官们步步深入,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犯罪的故事。[42]

《人民的名义》海报
《人民的名义》海报

《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

为全景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非凡历程,充分展示三年来依法重击黑恶势力的丰硕战果,中国扫黑办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了六集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该纪录片共有六集,分别为《战略决断》《依法重击》《打伞破网》《治乱清源》《督导利剑》《长治久安》。[43]

《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
《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

《雾色边城》

《雾色边城》分上中下三册,共约140万字,是一部描绘草原边塞风情的人文力作,也是一部讴歌扫黑除恶英雄的现实巨著。该部小说以生动鲜活的警察故事为素材,以真挚热烈的思想情感、丰富多样的表现手法,以及幽默、个性化的语言,讴歌中国北疆两代警察在努力践行“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不畏强暴,不怕牺牲,扫黑除恶,为社会繁荣、边疆稳定做出的卓越贡献。[44]

《雾色边城》
《雾色边城》

参考资料 44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双语要点 — 中国日报网
  2. 参考 2
  3. https://sousuo.www.gov.cn/sousuo/search.shtml?code=17da70961a7&dataTypeId=107&searchWord=%E5%85%B3%E4%BA%8E%E5%BC%80%E5%B1%95%E6%89%AB%E9%BB%91%E9%99%A4%E6%81%B6%E4%B8%93%E9%A1%B9%E6%96%97%E4%BA%89%E7%9A%84%E9%80%9A%E7%9F%A5
  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上展览馆 — 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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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 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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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开展 未来怎么做? — 中国政府网
  28. 《久久为功,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 人民网
  29. 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30. 人民法院报刊文:扫黑除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役 — 澎湃新闻
  31.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 — 中国政府网
  32.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 两年来打掉涉黑组织362个破获案件3.97万起 — 澎湃新闻
  33. 全国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 — 中国政府网
  34. 国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在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35. 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五部门印发4个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 — 中国政府网
  36. 陈一新: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 福建民政
  37. 扫黑除恶 | 全国人大代表点评扫黑除恶 — 政和县微信公众平台
  38. 参考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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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罪犯杜少平被执行死刑 — 中国新闻网
  41. 《扫黑·决战》 — 360影视
  42. 《人民的名义》 — 360影视
  43. 《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 — CCTV节目官网
  44. http://jswm.nmgnews.com.cn/system/2020/05/13/012909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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