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来伟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戴来伟

戴来伟,曾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2016年12月21日,被告人戴来伟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0]

戴来伟,曾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

2016年12月21日,被告人戴来伟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1]

带走调查

2014年5月前后,因涉嫌在查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焦煤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家中遭劫案过程中存在包庇行为,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戴来伟被带走调查。[2]

一审判决

2016年12月21日,由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来伟滥用职权、受贿,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戴来伟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1]

参考资料 2

  1. 由江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来伟等四人一审获刑 — 江苏检察网
  2. 山西政警煤贪腐关系网崩溃起因:2名保安入室抢劫 — 盐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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