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小龙

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成小龙

成小龙,男,专职律师,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0]成小龙律师及其团队专注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和刑事辩护领域,其设计、建立了寰同律师事务所“三位一体”团队工作机制,集全体律师团队的智慧和力量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高效、最优化的解决方案。成小龙律师独创性地提出诉讼案件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将先进技术和传统律师办案相结合,大幅度提高了律师的办案效率和质量。由成小龙主任带领的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以“专业化分工、团队化合作”为宗旨,以客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致力于给客户提供最精准的法律服务,致力于将寰同打造成最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律师事务所。[1]

成小龙,男,专职律师,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1]

个人简介

成小龙律师及其团队专注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和刑事辩护领域,其设计、建立了寰同律师事务所“三位一体”团队工作机制,集全体律师团队的智慧和力量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高效、最优化的解决方案。成小龙律师独创性地提出诉讼案件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将先进技术和传统律师办案相结合,大幅度提高了律师的办案效率和质量。由成小龙主任带领的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以“专业化分工、团队化合作”为宗旨,以客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致力于给客户提供最精准的法律服务,致力于将寰同打造成最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律师事务所。[2]

业务领域

成小龙律师及其团队擅长处理公司、金融、证券、担保、建设工程、房地产、并购重组、资产处置、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招投标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同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

案例分析一

申请人某高速公路项目部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期内雇员曹某驾车载着由曹某招募的临时雇佣人员李甲、李乙、刘某、李丙在“某高速公路某标段”预制场附近去吃午饭途中,因意外交通事故致李甲人受伤,李乙、刘某亡故。曹某负全部事故责任。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保险额给付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申请人申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合同约定款项。[4]

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意外身故赔偿金人民币30万元,支付医疗费3万元。2、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被申请人以下述理由拒绝:1、申请人不是适格的申请人;2、曹某是申请人的员工,但是其他人是曹某叫去仅做了半天工作的人,故其他人与申请人无劳动关系,不是被保险人;3、事故发生的地点不是约定的工程地点;4、事故责任应该由曹某而非被申请人负责;5、事故发生时未及时通知到被申请人。

成小龙律师认为,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中关于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意外身故赔偿金人民币30万元,是合法且合理的请求,可以申请。关于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3万元是合法但不合理的,申请人申请后如若不能及时提供证明材料,则会被驳回请求。申请人提出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是合法且合理的,可以支持请求。

案例分析二

2019年2月,朱女士(化名)应聘成为了某科技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随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9年3月12日起1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内容为人力资源工作,基本工资为1.4万/月。[5]

朱女士入职后不久便怀孕了,而后因孕期检查等多次请假。2020年1月朱女士因羊水过多、妊娠合并贫血等原因住院治疗,5日后出院,医生给予休息一周的建议并开具了医疗证明书。出院当日,朱女士便通过钉钉发起了1周的病假申请并上传了医疗证明书,但未获得单位批准。(成小龙律师提示:职工在工作期间,对于申请书、证明书等尽量通过钉钉等能够保留证据痕迹的工具,以便后期维权时收集证据)。

几日后,公司将其岗位调整为行政助理,月薪由1.4万元降至4千元,5日后,公司又以朱女士在没有与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到岗上班,形成旷工事实,工作上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对此决定与朱女士解除劳动关系。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朱女士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了仲裁,对此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桐庐法院提起诉讼。

成小龙律师认为,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应当依法对女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当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申诉,或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 5

  1. 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 寰同律师事务所 寰同律师团队 寰同律师 寰同 — 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官网
  2. 中国法律服务网
  3. 成小龙主任 成小龙律师 — 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
  4. 成小龙律师就意外身故赔偿金的定价问题的分析 — 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
  5. 怀孕遭辞退,成律师教你如何破解职场困境? — 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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