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延军,男,1974年8月出生,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级警员。[1]
2017年3月1日早7时在返回富锦上班途中,徐延军同志乘坐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牺牲。
2017年6月7日,富锦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人物生平
1974年8月出生;
1996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
2017年3月1日牺牲。
人物事迹
从警22年以来,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赢得了骄人的成绩。在工作过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他亲自带领民警们一起训练、一起学习,从而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真情诚意去感化人、教育人,把同事们当做自己兄弟看待。在深入的沟通中与同事们相互学习,相互了解。他这么多年如一日的默默无闻地坚守在这个神圣的岗位上。
参考资料 1
- 徐延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