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应登

徐应登

徐应登,字念之,号惺勿,浙江慈溪马堰村人。[0][1]明朝官员,曾任广东增城县知县、江西泰和县知县、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等职。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中进士。因在明神宗祭祖下拜时,见到太监未按例为皇上拽袍,愤怒地将其踢倒,得到神宗赞赏,被敕授“殿中执法”匾额。[2][3]徐应登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中进士,之后被授予广东增城县知县。在任期间,他的表现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因此被调任江西泰和县知县。在江西泰和县任职期间,他的工作表现依然出色,因此被擢升为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

徐应登,字念之,号惺勿,浙江慈溪马堰村人。[1][2]明朝官员,曾任广东增城县知县、江西泰和县知县、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等职。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中进士。因在明神宗祭祖下拜时,见到太监未按例为皇上拽袍,愤怒地将其踢倒,得到神宗赞赏,被敕授“殿中执法”匾额。[3][4]

人物经历

徐应登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中进士,之后被授予广东增城县知县。在任期间,他的表现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因此被调任江西泰和县知县。在江西泰和县任职期间,他的工作表现依然出色,因此被擢zhuó升为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

事件

据传明神宗祭祖下拜时,立在一旁的太监,按例应为皇上拽袍,但太监未拽。徐应登见到,甚怒,一脚将太监踢倒。神宗说:“徐应登你要殿中执法吗?”于是敕授徐应登“殿中执法”匾额一块。

参考资料 4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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