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震(1696年—1755年),字宗岳,号楞阿,室名静春斋。安徽桐城县人,出身于桐城张氏,家世显赫。清朝雍正、乾隆年间政治人物,官至从二品湖北巡抚。著有《静春斋杂文》4卷、《静春斋诗》4卷。[1][2]
钦赐举人
历任浙江
雍正六年(1728年),张若震被实授为浙江台州府天台县知县。
雍正七年(1729年),重修县内的学宫,并升任为浙江嘉兴府海防同知。
雍正八年(1730年),再升为台州府知府,重修了当地的学宫。
雍正九年(1731年),被赐予紫貂墨刻之属。
雍正十年(1732年),迁任浙江盐驿道道员。在西湖苏堤跨虹桥以西,重修了崇文书院。
三迁藩台
雍正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1734年5月27日),张若震被拔擢为浙江布政使,并赐御书福字一幅。雍正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1735年9月7日),因浙江盐务情况不佳,张若震被命兼管盐政。
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湖北巡抚。
乾隆二十一年(1755年)卒于任上。[3]
史料记载
《浙江通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