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汝舟(生卒年不详),浙江归安(位于今浙江湖州)人,李清照的第二任丈夫。[1][2][3]
张汝舟早年为池阳军中小吏,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进士,绍兴元年,官右承务郎、监诸军审计司官吏。绍兴二年(1132年),张汝舟与李清照结婚,但婚姻关系不久后破裂。李清照为了能够顺利与张汝舟离婚,向朝廷告发张汝舟虚报科举中举的次数以求得官职晋升。后来张汝舟被革去官职,发配到广西柳州。[1][2][3]
人物生平
张汝舟早年为池阳军中小吏,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进士,绍兴元年,官右承务郎、监诸军审计司官吏。绍兴二年(1132年),张汝舟与李清照结婚,但婚姻关系不久后破裂。李清照为了能够顺利与张汝舟离婚,通过调查发现其欺上瞒下、骗取官职的事,便向朝廷告发张汝舟虚报科举中举的次数以求得官职晋升。此后,有关部门判定张汝舟犯有私罪,应判处徒刑,皇帝下令将其除名,并流放至广西柳州进行编管。[1][2][3]
个人生活
张汝舟与李清照两人在绍兴二年结婚,但婚姻生活并不幸福,最后两人离婚。[4]
人物事件
李清照在嫁给张汝舟以后两人的婚姻一开始就是个阴谋,张汝舟之所以追求和迎娶李清照,就是为了能占有李清照前一任老公赵明诚所留下的藏品。 李清照提出离婚,张汝舟却不肯答应,除非李清照同意将藏品转交给他。 李清照为了保住藏品,同时还要摆脱张汝舟,李清照想到一个办法就是将张汝舟送进大牢。之后李清照仔细审查张汝舟的档案,找到了一项罪证。公元1132年九月,与张汝舟成婚百天左右,李清照向朝廷告发张汝舟“妄增举数入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8)。后来张汝舟果然锒铛入狱。这年十月,张汝舟被开除公职,流放到了柳州。[1]
相关争议
参考资料 5
- 寻味开封:由李清照告发张汝舟看宋朝科举 — 开封网
- 参考 2
- 晚潮|写生西湖名人之李清照:一代词宗的人格高峰 — 百家号
- 云麓漫钞 — 豆瓣读书
- 参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