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1955年8月-2013年1月10日),男,初中学历,云南省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凶手[1][3]。
1974年,张永明因深夜持刀砍人在村里被批斗,并被劳教半年[5][6]。1979年,张永明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7]。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期间,张永明在晋宁县晋城镇杀害受害人共11名,并将尸体拉回其住处分尸灭迹[4]。破案后,公安机关在张永明住处、晋城镇西门村附近一枯井及一圆形水坑内等地,分别找到了11名被害人的部分尸骸、衣物及随身物品[8][9]。2012年7月28日,张永明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2]。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永明于2013年1月10日执行死刑[10]。
公诉机关认为:张永明对故意杀人行为的社会后果及法律后果有清楚认识。刑满归乡后的张永明,村委会给他分了田地,政府为他办理了低保,但他仍然不思悔改,变本加厉以怨报德,冷酷并疯狂地报复社会[9]。在法庭上,被告人张永明没有表示出丝毫愧疚和后悔,并拒绝向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2]。2013年,备受社会关注的张永明故意杀人案,被入选为《昆明中院2013年度精品案例》[11]。
人物经历
张永明出生于1955年8月,初中学历,独居于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委会南门大村225号[1]。1974年,张永明因深夜持刀砍人在村里被批斗,并被劳教半年[5][6][12]。
1978年,张永明把居住在晋城镇广济村三节桥村,16岁的杨树荣骗至家中将其勒死。张永明因此案被晋宁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为有期徒刑。张永明坐了19年牢,于1997年出狱,后返回老家[12]。
2008年,张永明看见上学途径自家菜地的15岁男孩杨明归,佯称让其帮忙抬树,乘其不意从其身后突然勒住杨明归的脖子,杨明归用力挣脱,才得以幸免。不过,杨家人并未就此事报警[12]。
2011年12月,张永明在晋宁二中17岁的高中生张建云下晚自习回家途中,从其身后用皮带勒住张建云的的脖子。后被附近村民发现并报警,张永明辩称,只是跟孩子闹着玩的。因张建云并未受伤,警方做了笔录后,便把张永明放了[13][12][14][15]。
2012年4月,张永明把在上班途中19岁少年韩耀杀害,其家属报警称其失踪,后经警方调查发现,被害人韩耀已被张永明杀害,警方在张永明住处找到被害人韩耀的衣物及随身物品,后张永明被逮捕[14]。
案件背景
2012年4月25日,即将从云南省工商管理学校毕业的韩耀(19岁),在晋宁县晋城镇一处工地上班。上班期间经理安排他回公司取两份文件,但直到10时许韩耀仍没有返回工地,手机已经关机。有同事证实,韩耀9时许回到公司取了文件,并从后门出去了。当天中午,公司同事开始在附近寻找,但没有发现任何线索。韩耀失踪后,他的家属印制了许多照片,分头在晋城镇大街小巷寻访打听。附近村民告诉他们,这几年附近已经发生过多起失踪案件,丢失的孩子都没有找到。韩耀的家人连续走访了多个失踪孩子的家庭,将信息汇总后发现,失踪的都是男孩,多为12至20岁,此前都没有表现出异常或离家出走的征兆,失踪的范围不超过1千米[14]。
案发经过
由于晋宁县晋城镇多次发生人员失踪情况,在当地引起了一定的恐慌,昆明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5月3日,昆明市公安局与晋宁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晋城失踪人员专案组”,赴晋城镇展开调查[16][17]。办案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走访,发现张永明有重大犯罪嫌疑[14][17]。
2012年5月7日[注1]上午张永明被民警带走,随后张永明家门口和他家菜地旁搭建的小屋也被封锁拉起警戒线。警方在犯罪嫌疑人张永明的住处查获了韩耀的手机(电话卡)、银行卡和相关证件,并对现场提取检材进行了鉴定[17]。公安机关还在张永明住处、晋城镇西门村附近一枯井及一圆形水坑内等地,分别找到了11名被害人的部分尸骸、衣物及随身物品[2][4]。2012年5月9日晚,昆明市公安局发布了晋城失踪人员调查工作最新进展,确认韩耀已经被害,抓捕了重大犯罪嫌疑人张永明[16]。

审判情况
2012年7月28日,张永明以极其残忍手段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8]。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永明于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期间,分别在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附近、鑫云冷库附近、蓉辰冷库附近等地,先后对陆某、刘某、谢某及韩耀在内的共11名受害人采用双手或胶带勒扼颈部的方法致其死亡,并将尸体拉回其住处分尸灭迹[1][4]。以上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经法庭质证核实的报案材料、抓获经过、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人证言、物证指认笔录以及被告人张永明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2][4][9]。
公诉机关指出:张永明作为具有完全认知及控制能力的成年人,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过刑罚,对故意杀人行为的社会后果及法律后果有清楚认识。刑满归乡后的张永明,村委会给他分了田地,政府为他办理了低保,但他不思悔改回报社会,反而变本加厉以怨报德,冷酷并疯狂地报复社会[9]。被告人张永明犯罪后没有丝毫愧疚和后悔,并拒绝向被害人家属道歉[19][2]。
法院合议庭针对案件案情复杂,证据繁多,且间接证据多,直接证据少,犯罪时间长的特点。在被告人拒绝供述部分案件具体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充分运用DNA鉴定书、法医学尸块检验分析意见、血样提取情况说明等证据。通过间接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并形成证明体系,严格按照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对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做出了客观准确的认定[11][20]。
昆明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永明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永明杀害11名被害人并分尸,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不可恕、法不容留,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张永明依法予以严惩。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9][18][21][19]。

判决执行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永明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随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判决进行复核,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3年1月1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残忍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犯张永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10]。
个人生活
张永明的父母过世的早,他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张永明的大哥早年到邻县做上门女婿,大姐嫁到外地。张永明和他二哥一直没有来往,他二哥死的时候,张永明甚至没去看一眼。据村民描述,张永明的二哥小名叫“能荣”,年轻时也曾因杀人坐过牢[22]。
云南系列杀人案民警的追责
张永明连续四年杀人,已经确认遇害青少年11名。面对家属的失踪报案,当地警方长期不管不顾,拒绝立案。所有失踪的孩子都以“走失”处理,既不立案也不勘察现场[23]。2007年,一名叫李汉雄的人失踪后几天,其父去了晋城派出所和晋宁县公安局报案。警方只作笔录,并未勘查现场。之后其父再去询问,警方语气不耐烦的称警力不够。2009年和2011年,张永明曾两次欲杀害被害人未遂,有人怀疑张永明是杀人凶手,并向警方报案,警方回复称,张永明精神有问题,因而不予理会。直至韩耀失踪引起社会和媒体关注,其母走访得知附近已经失踪很多孩子,立即向警方反馈,警方仍然回复称其事实不实,是百姓造谣,不予理会。[24]案件告破后,法院与公安部门及时对接,进行了大量有效的准备工作,短短两个月,即开庭审理了此案[25]。这个案件引发了讨论,有部分媒体对当地一些部门是否有效行使职务存在质疑[23]。
对责任民警的处理
云南省晋宁县晋城镇发生多人失踪案件后,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认定的责任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云南省公安厅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12名责任民警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前期已被免职的晋宁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原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晋城派出所所长赵会云分别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行政开除、开除党籍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平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对晋城派出所教导员李红明、副所长田春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晋城派出所副所长杨志、黄毓林和民警陈华云、田坤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城派出所民警张芮、陈跃飞、李加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6][25][27]。
张永明案评为2013年度精品案例
2013年,备受社会关注的张永明故意杀人案,被入选为《昆明中院2013年度精品案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姚磊说,该案在云南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被告人张永明残忍杀害11人并分尸,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注[11]。
参考资料 27
- 云南系列杀人案凶手先后杀11人分尸 被判死刑(组图) — 腾讯新闻
- 云南晋宁杀11人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无后悔拒道歉 — 新华网
- 云南晋宁连环杀人犯4年杀害11人被执行死刑 — 央视网
- 刑满归乡得田地享低保 不思回报无视国法频杀人又分尸 法不容留 — 菏泽日报
- 云南17人失踪案嫌犯平日行为诡异 曾凌晨坐村口(3) — 台海网
- 云南晋宁连续失踪人数已达17人 公安部介入 — 东方早报
- 云南晋宁杀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张永明被依法逮捕 — 新华社
- 云南11死杀人案告破 — 新京报电子报
- 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凶手张永明一审被判死刑 — 中国法院网
- 云南晋宁4年杀11人罪犯 张永明被执行死刑 — 中新网
- 昆明中院评2013年度精品案例 张永明杀人案居首 — 中国新闻网
- 云南连环杀手档案 — 湖南日报
- 云南晋宁连续失踪人数已达17人 公安部介入案件 — 人民网
- 云南晋宁少年连环失踪案追踪 黑砖窑掳人之外另有真相? — 中国青年报
- 云南离奇失踪者增至17人 疑为连环杀人案 — 海都报
- 公安部调查昆明“17人失踪案” — 东方网
- 公安部督办云南连环失踪案 — 京九晚报
- 法网恢恢杀害11人凶手一审获死刑 — 央视网
- 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凶手张永明一审被判处死刑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告破 — 大理日报
- 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嫌犯庭审未表现丝毫愧疚 — 央视网
- 云南17人失踪案嫌犯平日行为诡异 曾凌晨坐村口(4) — 浙江在线
- 南国都市报·数字报刊 — 南国都市报
- 云南系列杀人案涉嫌渎职 — 民主与法制时报
- 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案犯张永明一审被判死刑 — 中国新闻网
- 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案犯张永明一审被判死刑 — 中国新闻网
- 晋宁系列杀人案12民警被追责 — 新京报电子报
注释
- 此时间信息为当地村民回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