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芳

山东潍坊市第11例新冠肺炎确诊者

张某芳,男,山东潍坊市经开区人,当地第11例新冠肺炎确诊者。2020年1月17日至20日,张某芳远赴安徽蚌埠,返回途中曾聚餐。第二天便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确诊。[0]

张某芳,男,山东潍坊市经开区人,当地第11例新冠肺炎确诊者。

人物事件

2020年1月17日至20日,张某芳远赴安徽蚌埠,返回途中曾聚餐。第二天便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确诊。[1]

人物事件张某芳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社区调查,就医时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就诊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所住小区、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被隔离观察。

在2020年2月3日,公安机关表示,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刑法、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经过治疗,2020年2月11日上午11时,张某芳、与他同行3天的夏某某、夏某某的妻子陈某达到出院标准,成功康复出院。张某芳随即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交公安机关。[1]

参考资料 1

  1. 刚治愈出院,他就被警察带走了 —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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