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所受,中国清朝官员,本籍中国广东。张所受於1766年(乾隆31年)接替蒋允焄,於台湾两度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 正文 前任:蒋允焄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1766年上任 继任:段玠前任:黄宽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1768年上任 继任:李倓前任:卫克堉yù 诸罗县知县1764年上任 继任:陶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