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悱,唐朝大臣,郯国公张公谨的孙子,宰相张大安的儿子[1],魏州繁水(今河南省南乐县)人。他在唐朝玄宗时期担任集贤院判官,并因家传《魏书》《说林》而被诏入集贤院,负责缀修所缺内容。张悱在职务上屡次升迁,最终成为国子司业,但因罪被免官。
人物生平
张悱起家集贤院判官,将自家所著《魏书》、《说林》进入集贤院,缀修所缺,累擢知图书、括访异书使,进位国子司业,受到父亲的连累,免官。
集贤院
唐朝玄宗时期,集贤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官方学术机构,负责搜集、校理图书,同时也参与政治咨询。
集贤院判官是这个机构中的高级官员职位,通常由有学问和行政能力的人担任。[2]
亲属成员
参考资料 2
- 新唐书 卷七十二 表第十二 宰相世系二(张氏) — 国学导航
- 集贤院判官 — 360个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