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尚华

曾任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张尚华

张尚华,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重庆市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学院矿产普查勘探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曾任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0年9月29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尚华被指控犯受贿罪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尚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0]

张尚华,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重庆市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学院矿产普查勘探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曾任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年9月29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尚华被指控犯受贿罪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尚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1]

人物履历

1982.09—1986.07,西南石油学院勘探系石油地质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9,西南石油学院管理工程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90.09—1992.07,西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2.07—2008.07,西南石油大学(学院)工作,历任研究生部团总支书记,学校团委副书记,化学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2.06西南石油学院矿产普查勘探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1995.02任副县级,1999.11任正县级,2005.09—2008.07挂职任达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副主任,达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8.07—2010.01,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2008.09兼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0.01—2010.03,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旺苍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0.03—2011.06,旺苍县委副书记、县长,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2011.06—2011.07,旺苍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7—2011.09,旺苍县委书记、县长

2011.09—2015.12,旺苍县委书记

2015.12—2016.01,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01——2019.12,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

纪律审查

2019年5月22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审查起诉

2019年12月,巴中市政府原副市长张尚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尚华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4]

2019年12月10日,经查,张尚华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封建迷信,沉溺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安排打高尔夫球,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张尚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尚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巴中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提起公诉

2020年2月12日,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尚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尚华利用担任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书记、旺苍县县长、旺苍县委书记、巴中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

一审宣判

2020年9月29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尚华被指控犯受贿罪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尚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对被告人张尚华受贿所得财物及息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6]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张尚华利用担任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书记、旺苍县县长、旺苍县委书记、巴中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能源投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65万余元。[6]

参考资料 6

  1. 四川厅官张尚华获刑11年半,曾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_打虎记_澎湃新闻-The Paper — 澎湃新闻-The Paper
  2. 四川巴中市原副市长张尚华被双开:搞封建迷信、伪造学历文凭 — 澎湃网
  3. 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四川省纪委监委
  4. 张尚华 — www.thepaper.cn
  5. 浙江文投原副总经理倪政伟等4人被提起公诉 — www.bjnews.com.cn
  6. "双面厅官"在会所内一边唱歌喝酒,一边签批文件,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 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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