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平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参事

张利平

张利平,男,汉族,1960年9月生,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历史学学士。[1]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2][0]

张利平,男,汉族,1960年9月生,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历史学学士。[2]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3][1]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7,辽宁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生

1983.07——1984.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

1984.01——1984.11,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新林镇团委书记、党委秘书;

1984.11——1987.03,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新林镇副镇长(其间:1986.09——1987.01内蒙古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7.03——1989.05,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老房身乡乡长;

1989.05——1993.01,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3.01——1993.12,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1993.12——1998.03,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8.03——1998.11,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8.11——2000.05,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2000.05——2002.01,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委书记;

2002.01——2003.1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区委书记;

2003.11——2007.1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副市长;

2007.11——2010.10,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0.10——2011.0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2011.01——2011.0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3——2016.0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长;[2]

2016.03——2018.11,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4][5]

2018.11——2020.08,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自然资源总督察;[6]

2020.04——2023.1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1][3]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7]

任免信息

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免了一批领导干部,免去:张利平自治区自然资源总督察职务。[8]

202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张利平的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退休。[1]

人物事件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利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不力,对分管领导、下属部门及市、区两级国土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9]

参考资料 9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 东胜发布-今日头条
  2. 资料:呼伦贝尔市长张利平简历(图) — 中国经济网
  3. 自治区政府新聘8位参事 — 内蒙古日报数字报
  4. 张利平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5. 张利平任内蒙古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苗银柱任交通厅厅长(简历) — 闽南网
  6. 就任兴安盟政协主席4个月后,隋维钧履新内蒙古自然资源厅 — 澎湃新闻
  7.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当选名单 — 人民网
  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一批干部任免 — 人民网
  9.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 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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