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国,现任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
人物履历
2022年5月—2022年8月,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2022年8月—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1]
人物事件
2022年9月消息,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件后,吉林省纪委监委、长春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长春市及有关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调查。经查,长春市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不到位,在院感防控、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方面存在失职失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张兴国,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2022年5月至今)、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给予诫勉谈话。[1]
参考资料 1
- 吉林省和长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新冠肺炎感染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