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人类学、法学、政治学概念。又称异族联姻,指不同族群、不同文化背景或种族间出现的婚姻、同居、性关系,以及混血儿等系列文化现象。异族通婚的成因十分复杂、形式多种多样,而唯有大规模异族通婚,才可能给社会和文化带来重大影响。异族通婚是社会学、人类学、法学和政治学研究的一个课题。历史上,美国和南非都曾经立法禁止异族通婚,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变革,这些禁令逐渐被废除。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中作出判决,宣布反异族通婚法违宪,使得异族通婚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合法化。
现象由来
战争、疫情、自然灾害带来人口异常流动迁徙;交通、通讯的发达改变了地球的维度与距离。异族通婚自古即有,但人类历史上真正大规模出现异族通婚现象,则主要发生在20世纪以降的近百年里,尤以战后60年为最。

主要形式
异族通婚的形式和内容在20世纪以降的百年里主要有三种不同类型:
1、不同种族间的通婚,如欧罗巴人与尼格罗人,蒙古人与欧罗巴人;
2、不同文化间的通婚,如基督徒与穆斯林,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犹太人与非犹太人;
赞同
跟自己所爱之人结婚,不论他是什么民族、种族、国籍、文化,都是件好事。两个异族人结合组成家庭,是将两个不同的世界加在一起,其生活应该更丰盛、其子嗣也应该更优良。
反对
世界尚未发展到种族大同化,四海为一家的阶段。异族鸳鸯是一种特殊个体,对文化背景、生活习俗与社交圈子,都需作出特殊适应。否则,异族鸳鸯得到的不是两个不同世界,而是其中一方必须放弃自己的世界而去适应另一方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