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民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局系统基建和局代管房管理、局机关房屋固定资产管理、接收社会捐助、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
(三)将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工作、全市性社会团体的年检初审办理工作,全市社会工作宣传、培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殡葬行业发展调研、动态信息收集、统计资料报送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相关行业协会。
(四)增加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负责地市级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负责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在广州市举办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审批职责。
(五)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救助职责,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救助体系。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工作,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五)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街(镇)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工作。
(九)按权限负责我市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推进民政科技和信息化应用工作。
(十)统一领导和管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1]
内设机构
单位职能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外事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治维稳、信访、安全、保密、应急、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宣传和政策法规处负责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民政法制宣传和统筹民政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牵头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审批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和信息、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审计和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科技和计划财务处负责本系统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科研项目相关的管理事项。组织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绩效评价和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社会救助处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救助申请家庭核对机制和服务窗口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区划地名处(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街(镇)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社会事务处(市婚姻登记管理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拟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救助管理机构监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养老服务处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管理和监督,承担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评价和老年人福利工作,牵头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儿童福利处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政策,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及管理,指导儿童福利人才队伍职业技能建设,牵头推动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保护工作,牵头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和涉外儿童送养审核工作。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信托和慈善活动管理,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市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指导、业务管理和服务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人事处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西湖路99号
参考资料 1
- 市民政局主要职能 — 广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