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广州市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广州市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领导广州市各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部署广州市检察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和检查检察工作任务的执行。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广州市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广州市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

主要职责

领导广州市各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部署广州市检察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和检查检察工作任务的执行。  

对广州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对广州市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对广州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广州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依法对广州市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依法对广州市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对广州市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本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依法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和审核。  

负责广州市各区人民检察院执行政策和法律的指导,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解释和立法的建议。[2]

机构设置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部、办公室、干部处、组织教育处、检察技术信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政治部(日常工作由干部处、组织教育处负责;加挂机关党委牌子)。下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11个区检察院。南沙区院同时加挂“南沙自贸区检察院”的牌子。[1]

现任领导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张健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李学东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刘建军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曾晖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小青

更新截止2024年4月[1]

获得荣誉

获奖单位荣誉称号获奖时间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优秀组织奖2023年10月[3]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6月[4]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批试点单位2021年4月[5]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9年11月[6]

参考资料 6

  1. 单位概况 —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网上检察院
  2. 2024年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预算 —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网上检察院
  3. 8名选手全部获奖!广州检察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佳绩 — 今日头条-广州检察
  4. 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 — 广州日报数字报
  5. 企业合规整改后逆势增长,广州探路让“病企”新生 — 百家号-广州日报
  6. 喜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 今日头条-广州检察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