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华,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河南兰考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河南省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局长。
2016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教育经历
1984年7月至1987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
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攻读工程硕士;
2004年9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
工作经历
1982年8月至1997年4月在郑州矿务局工作,历任郑州矿务局财务处会计、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内部银行行长、财务处处长、中都饭店总经理。
1997年4月至2000年5月任河南煤炭工业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
2000年5月至2001年4月任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1年4月至2004年1月任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年1月至2008年3月任平煤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任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年3月至2011年5月任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党组成员。
2011年5月至2016年9月任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党组成员,兼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