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县,是省、自治区所设地方行政单位;行政地位比市低的县级行政区——县(县)。作为区划术语,“市级县”还未开始正式固定下来。
市级县介绍
市级县,即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比市低的县级行政区——县(县)。中国大陆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如山西省怀仁县等,带领全县人民一直致力于向市级县的发展,尤其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市级县制的开端和国家行政规划改革创造了新思路,具有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