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在山西阳泉北大西街207号,是集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勘探设计、机电安装、装饰装璜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品牌名称: 山西太行

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在山西阳泉北大西街207号,是集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勘探设计、机电安装、装饰装huáng为一体的大型企业。

企业概括

品牌名称: 山西太行

公司名称: 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  其他建筑工程

所属地区: 山西省 阳泉市

联系人: 赵贵生

公司介绍

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集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勘探设计、机电安装、装饰装璜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具有国家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

近年来,公司始终以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强企,实施“两业并举、双轮驱动”经营战略,大力开拓市场,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了阳泉北京重庆三大市场,建筑、房地产两大产业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企业快速发展,规模迅速扩张,效益持续增长,信誉日益提高,企业进入了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时期。几年来,在三大市场,公司先后承建和开发了多项高层建筑和高大建筑。在阳泉,承建了阳煤集团煤矸石电厂、电解铝改扩建工程;成功开发了恒康家园高层住宅,御康山庄高档别墅项目、药林别墅苑项目。在北京,承建了兆维高层公寓、中关村科贸大厦、清华园科技大厦等工程;开发建设了鼎源住宅小区、朱雀门2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天安天地8万平方米国际公寓项目。在重庆,顺利开发了御景天成22万平方、9栋32层商住项目,成为山西省首家登陆重庆房地产市场的建筑企业。御康项目的成功启动,引领了阳泉地区时尚住宅的新潮流;鼎源、朱雀门等项目的开发建设,揭开了太行在北京市场新的一项;御景天成项目在重庆春季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上亮相,就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太行房地产震撼重庆房市。

地  址:山西阳泉北大西街207号

公司荣誉

公司多次被评为阳煤集团先进单位、阳泉市文明单位、阳泉市优秀建筑企业、山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山西省优秀建筑企业,并跨入山西省百强企业行列。

山西省优秀建筑企业  2006-5-6

山西省纳税信用A级单位 s  2006-5-6

山西省100强企业htt  2006-5-6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ht  2006-5-6

先进基层党组织http  2006-5-6

阳煤集团先进单位ht  2006-5-6

先进基层党组织http  2006-5-6

质量体系认证  2006-5-6

技术中心管理

办法

1 为了规范与促进技术中心的建设、运作与发展,充分发挥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企业生存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3 、技术中心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4 、公司是技术中心的主体和依托,技术开发的经费由公司提供并主要服务于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工艺创新,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

职能

1 、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2 、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本公司的研发流程及技术特点,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专利及其它科技项目。

3 、组织和运用行业内、国内外技术信息,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研发关系。

4 、收集分析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5 、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条件和学术氛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首先要使公司现有技术人员留得住、用得好,组织好在职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6 、积极开展技术经营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以此产生的效益为技术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走技术中心依托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道路。

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聘其职权

1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副主任各 1 名。

中心设综合管理部、研发部。综合管理部包括市场分析、财务、人力资源、档案资料、后勤保障等部门。

2 、中心建立以主任为首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系统。

3 、主任领导中心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⑴ 依照法律和公司规划,决定中心的各项计划;

⑵ 决定中心内部机构设置;

⑶ 聘任或解聘中心管理人员。

财务、会计与审计

1 、中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缴纳各种税款。

2 、中心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中心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纪律。

⑴、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

⑵ 、开展目标成本管理。

⑶ 、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

⑷、加强财务审计。

中心各项财务活动由财务部门对其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指导。

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1 、中心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 、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吸收优秀科技人才。中心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审核。

3 、中心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保障制度。

企业技术中心的聘用人员制度

1 、聘用人员素质与要求:

( 1 )、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

1 )、能掌握和应用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

2 )、对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正确的了解,能协助领导找出公司生产、技术、管理等薄弱环节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 )、精通本专业的技术知识,能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4 )、善于收集与运用国内外的新思路、新技术、新设备,以适应本公司技术创新和工艺开发的需要,有开创一流科技项目的胆识和勇气。

5 )、工作中有效益观念,各项工作能从最佳效益考虑。

6 )、熟悉或精通本职业务,并能与同事和其它部门相互配合。

7 )、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

( 2 )、聘用人员可以是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是退休的专家,但必须是能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的专家和具有战略决策能力的专家。

聘用人员时,本着互补原则:

a) 各种专业结构合理,达到专业之间的互相补充。

b) 层次间互补,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合理。

c) 不同年龄的区间互补,老科技专家与中青年科技人员相结合,以体力、智力、创造力最最旺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

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与使用:

a) 技术中心聘用的部分松散人员在项目完成之后可以流动。

b) 有项目时,技术中心选择合适的聘用人员组成项目组,完成技术开发任务,任何部门不得阻止,必须积极配合与支持。

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1 、企业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技术开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2 、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经费结算等工作严格按《技术创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 、技术中心设立由公司主要领导以及技术、生产、销售、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领导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的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负责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技术中心研究开发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创新计划及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及技术开发课题的选择论证等工作。

4 、企业技术中心的开发经费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年度计划中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的技术开发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财务部为技术中心设立专门帐户,委派专职会计予以监督管理。

5 、技术中心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适用技术以便推广应用,应注重产学研合作和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技术中心的研发能力和水平。

6 、技术中心应成为公司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并在公司生产、营销、财务、企管等部门的配合下,推动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规范运行下断进步。

企业技术中心的人才激励机制

1 、立足公司现有的人才资源,采取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现有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出成果,这是技术中心现阶段人才机制的基本原则。

2 、建立技术创新奖励制度,技术中心从公司投入的开发经费中设立奖励基金。每年根据课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投资大小予以奖励。

对总结编撰并申报工法的,获得省级工法荣誉的给予 1-2 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工法荣誉的给予的 5 万元重奖。

对获得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给予 5000 元奖励,对获得发明专利给予 2 万元奖励。

获市级科技项目一等奖的给予 2 万元奖励,二等奖的给予 1 万元奖励。获省级科技项目的给予 3 万元以上奖励。

阳煤科技论文 200 元奖励;省级科技论文 700 元奖励;国家级科技论文 1500 元奖励。

3 、把课题成果、获奖证书、科技论文等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聘用、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

4 、积极提高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技术交流活动,使其加强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同时注重对技术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发挥其创新积极性。

5 、关心技术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采取确实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解决技术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保证技术人员的平均收入高于公司普通职工,创造良好的技术开发和创新的新环境。

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1 、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技术中心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进行考核。

( 1 )、德:满分为 10 分。测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

( 2 )、能:满分为 20 分。测评专业知识、获得信息能力、预见和反映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 3 )、勤:满分为 10 分,测评工作态度、科技事业心、积极性、责任感及出勤情况。

( 4 )、绩:满分为 60 分。测评工作实绩,对技术中心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书)及其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项目负责人要编写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总结报告或阶段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 1 )、项目名称;

( 2 )、项目的详细内容;

( 3 )、参加项目的单位人员;

( 4 )、项目实施进度。没有完成的项目要写出原因分析报告。

2 、考核与资惩办法

( 1 )、技术中心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定期对技术中心受聘人员进行考核。

( 2 )、技术中心受聘人员依据考核内容要求作出书面述职报告。

( 3 )、考核组依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实际表现及项目大小和经济效益评估结果,予以评分。小于 60 分为不合格, 60-70 分为基本合格, 70-90 分为良好, 90 分以上为优秀。

( 4 )、技术中心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聘;基本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合格者继续聘用;优秀者予以奖励,连续五年成绩优秀的向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优先晋升职称。

3 、技术中心应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在年底前按照省经贸委制定的《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方法》及《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本年度工作总结,并结合本公司下年度方针目标制定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计划。

技术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为了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热情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其特长和才能,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养建设一支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有推动作用、有前瞻性地地决工程施工问题能力的工程技术专家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2 、内部工程技术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专职从事技术、施工工作,在工程技术方面具有较高造诣,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较为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独立解决本企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的能力,取得显著的技术成果,被同业界普遍认可的工程技术人员。

3 、专家的选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补充。以两年为一聘任期,在聘任期内成绩突出,聘任期满后可继续聘任。

4 、专家选拔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全面和量才的的则。

(二)、组织机构与专业配置

1 、公司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主任:王惠荣

副主任:胡荣丽

委员:由公司总工程师、技术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技术管理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组成。

专家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制度的修订、专家选拔、考核、日常管理、考核结果审批等。

2 、设置专家的专业暂定 12 个,分别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与采暖、电气工程、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机械设备、节能工程、市政工程、建筑防水工程。

(三)、选拔条件

1 、专家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 )、取得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 2 )、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使命感强,爱岗敬业。

( 3 )、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 4 )、熟悉本专业施工规范和工艺标准,善于总结,具有制定、指导编制本专业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能力和阻滞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和工法的能力。

( 5 )、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一定技术难题的能力,专业水平在公司中居领先地位。

(四)、选拔的程序

1 、选拔专家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司研究→聘前公示→总经理聘任的程序。

( 1 )、个人申请:由个人参照选拔条件,提交近二年来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的申报材料。

( 2 )、所在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3 )、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成成员不少于 5 人,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评审主任,先评议后无记名投票决定专家人选。

( 4 )、公司研究:有评审组将专家人选报送公司领导确定具体聘任人选。

( 5 )、聘前公示:拟聘任专家人选在集团公司正式聘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总经理聘任:经公示无异议者,正式下发聘任通知,总经理发《专家》证书。

(五)、职责

1 、专家聘任期内担下列职责:

2 、负责所在单位本专业范围内重点、难点工程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指导以及疑难技术问题的处理。

3 、参与公司内部其他单位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大技术方案的论证和重大技术难题的攻关。

4 、参与公司组织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等的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5 、对组织实施的科技项目、新技术应用项目积极组织编写技术总结、工法、申请省级及其以上的科技成果鉴定

6 、每年度对集团公司范围内本专业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待遇

1 、专家聘期内享受下列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待遇:

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总公司级科技专家、科技奖的评选。

在省内、外进行学术交流、考察、进修、培训时,优先考虑选派专家参加。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部专家,如工作需要可优先返聘。

2 、专家聘期内享受每月给予 500 元的专家津贴,由集团公司统一列支。

(七)、管理

1 、受聘专家的日常培训、管理和使用仍由基层单位负责。

2 、为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及时解决公司施工生产工程中的重大技术难题,重点工程项目的咨询、审查、评价、论证、验收等重要事项,公司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对高、大、特难、新工程中技术难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攻关,具体工作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在总工程师统一安排组织下进行,有关专家积极参加。

3 、建立专家考核制度。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进行考核、评审。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考核的重点为专家在聘任期间在本技术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工作实绩和技术成果。

4 、建立专家信息库。人力资源部要建立专家信息库,及时记录专家专业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并储备专家后备人选等相关材料。

5 、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担任专家,并从当月起停止享受其相应待遇。

( 1 )、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 2 )、因渎职、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使企业的信誉受到影响的。

( 3 )、不再专职从事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的。

( 4 )、专家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其参与公司组织的专家论证工作,两次不到的。

( 5 )、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企业专家的。

十一、其它

1 、本办法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根据实际需要,中心管理办法可以修改,修改后的办法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 、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中心。

4 、本办法自 2008 年 12 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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