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2018年10月31日挂牌成立,是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省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省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等。[1]办公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3号。[2][3]
现任局长为常绪扩。[3]
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革命根据地,于抗日战争时期即建立起粮食管理机构。1937年“七七事变”后,山东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始组建抗日队伍,此时的部队供应机构,便是山东革命根据地最早的管粮机构。[2]
1940年后,山东革命根据地扩大,各级人民政权逐步建立,财粮机构开始从部队到地方、从上到下普遍建立起来。1940年2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指示山东第一纵队供应部兼做分局财政部工作。在此基础上,山东分局又于1940年3月成立了财经委员会,这是山东革命根据地最早的财政机构,负责征收公粮、田赋。1940年8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进委员会成立,内设财政组,统一领导全省财经粮食工作。各级行政机构也开始设立财粮组织。[2]
1941年后,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逐步加强粮食工作,根据地开始成立专管粮食机构。1941年1月,山东省粮秣委员会成立,旨在加强与统一筹划军粮工作。1941年5月28日,山东省粮食管理局成立,这是山东人民政权第一个专管粮食的省级机构。此时省粮食管理局主要负责山东革命根据地粮食行政、收入、保管和军政人员的粮草供给事宜。[2]
2018年10月31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成立。按照鲁发〔2018〕42号和鲁厅字〔2018〕107号文件的规定,整合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商务厅等单位的相关职能,组建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单位,主要承担贯彻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等职责。[2][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战略性问题研究,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3]
(二)提出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省级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3]
(三)编制全省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建议。[3]
(四)拟订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粮食市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及技术规范。[3]
(五)负责对全省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3]
(六)承担省级储备粮管理责任,对设区的市及以下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粮食储备体系建设。[3]
(七)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3]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3]
(九)负责全省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粮食系统财务工作。[3]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3]
组织机构
| 内设机构 | 主要职责 |
|---|---|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4] |
| 人事处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5] |
| 政策法规处 | 负责组织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研究。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6] |
| 粮食储备处 | 负责研究提出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以及吞吐调节计划建议。负责研究提出省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下级储备粮管理,拟订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统计工作,承担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7] |
| 物资储备处 | 负责研究提出健全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负责研究提出省级储备棉花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省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工作。承办中央下达的救灾物资、省下达的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承担棉花市场监测预警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8] |
| 仓储与产业处 |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省级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技术规范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9] |
| 规划财务处 | 负责组织编制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等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省级储备粮等物资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10] |
| 监督检查处 | 负责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省级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省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11] |
| 机关党委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12] |
| 离退休干部处 |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13] |
| 统计日期截至2025.10[3] | |
现任领导
办公地址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办公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3号。[3]
参考资料 13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成立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业务频道 学党史·让档案活起来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办公室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人事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政策法规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粮食储备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物资储备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仓储与产业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规划财务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监督检查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机关党委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丨离退休干部处 — 山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