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绍庭,我国历史时期人物,字德先,韩国公富弼子,河南人。 人物小传 富绍庭,字德先,韩国公富弼子,河南人。性靖重,能守家法。弼薨hōng,两女与婿及甥皆同居,绍庭待之与父时不殊,一家之事毫发不敢变,族里称焉。历宗正丞、提举三门白波辇niǎn运、通判绛jiàng州。建中靖国初,除提举河北西路常平,辞曰:“熙宁变法之初,先臣以不行青苗被罪,臣不敢为此官。”徽宗嘉之,擢zhuó祠部员外郎。未几,出知宿州。卒,年六十八。子直柔,绍兴中,同知枢密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