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国,男,1955年10月生,山东宁津人,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年1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物履历
2011年1月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二届济南市委员会委员。
2011年1月25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平阴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宋玉国为济南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1年2月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1年2月25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充通过宋玉国为市十四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事件
2015年1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玉国等3人公款旅游问题。省纪委给予宋玉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处分;责令参与人员承担费用。[1]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宋玉国同志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大会决定接受宋玉国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十五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2]
参考资料 2
- 济南人大副主任宋玉国、东营副市长王吉能等人因公款旅游问题被处分 — 中国经济网
- 济南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闭幕 选举孙积港李华贤为副主任 — 大众网